安徽印发实施方案:全面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5年,我省将初步构建具有安徽地域文化特色的分级分类保护传承体系。到2035年,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全面建成,各时期重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保护、充分利用、活态传承。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今后我省在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方面,将注重从分散保护走向协同保护,全面保护好古代与近现代、城市与乡村、物质与非物质等历史文化遗产,实现各类保护对象应保尽保。

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将不断完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街区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历史地段、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红色文化遗产等各类保护对象名录。

此外,我省将突出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皖西大别山革命老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等区域以及长江、淮河等流域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充分挖掘并保护古河道、古驿道、古茶道、徽商古道、近现代交通线路等文化线路,分层次、分类别串联各类历史文化遗产,构建融入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廊道和网络。保护历史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人文环境、农耕生产环境。保护历史城区城垣轮廓、空间格局、历史轴线。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肌理、历史街巷、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以及古井、古桥、古树等环境要素。保护能够真实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地方特色的老厂区、老校区、老港区、风景名胜区等历史地段。

据介绍,我省是历史文化资源大省,已连续获国务院批复2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总数达到81个,中国传统村落400个,历史文化街区35片,历史建筑5945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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