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废止《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的公告

 因工作职责调整,经研究,决定废止原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的《安徽省国内首次使用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皖经信安全函〔2023〕191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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