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促进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融合协同,落实《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皖科企〔2026〕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现将2026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兑付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不处于严重失信联合惩戒期内的省内注册企业,并满足以下至少1个条件:
(一)上年度或本年度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二)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
(三)独角兽(潜在)企业;
(四)省(市)级高层次科技团队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成立(入股)企业。
二、支持范围
创新券用于支持企业开展研发创新项目过程中,购买的研发服务、大型科学仪器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主要包括:
(一)研发服务:工业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技术委托开发、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等;
(二)大型科学仪器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共享:科研实验、委托分析、测试服务、委托实验、验证服务等;
(三)检验检测:产品性能测试、材料性能测试、指标测试、标准系统定制、软件测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等。
三、支持比例及额度
创新券兑付金额按不超过单笔服务合同实际支付金额的30%核定。每家企业每年累计兑付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兑付资金精确到千元。原则上企业在使用创新券年度累计兑付金额须达到1万元以上,不足1万元的不予兑付。创新券当年有效,逾期未用券自动作废。
四、企业申领与兑付流程
(一)注册与申领
企业进入“省科技大脑|省科技创新券服务”(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申领创新券(https://kjdn.ahinfo.org.cn/innovationPointsLocal/a/innoVoucher?businessCode=innovoucher)。
(二)兑付流程
1.申请。企业向服务机构购买的服务完成后,在线提交兑付申请,上传服务合同、服务结果、交易发票、银行支付凭证等兑付申请材料,服务结果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和服务机构公章。服务机构未入驻服务平台的,请相关企业发动服务机构入库,以免影响兑付。
2.审核。各市科技局对所辖企业信用状况、兑付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
3.审查。省高新中心对企业和服务机构关联关系及诚信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或专业机构对申请材料开展财务审查和技术审查。
4.公示。审查通过并经省科技厅信用复核、会议集体研究通过后,省科技厅在门户网站上公示创新券兑付清单,公示期不少于7个自然日。
5.经费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资金按程序拨付至企业。
五、时间安排
企业在2026年9月25日前完成首批创新券集中申领和提交兑付申请。各市科技局原则上在9月底前完成集中审核,并将审核情况及创新券兑付建议盖章报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原则上在11月底前完成集中审查和资金兑付。后期省科技厅将常年受理企业兑付申请材料,采取即申即用、集中兑付的方式进行。2026年9月25日后提交的兑付申请事项纳入下一年度第一批创新券审核兑付范围。
六、其他事项
请各市科技局按照《管理办法》和《关于征集安徽省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通知》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请成为创新券服务机构,积极组织本辖区企业申领兑付创新券。并于8月20日前将具体负责科技创新券工作的人员信息(附件2)反馈至指定邮箱。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5370026、0551-65379270
技术支持:0551-66161997
邮箱:kjtgxzx_gov@163.com
QQ群:1102592938(企业群)、1102585864(服务机构群)
2026年8月18日
原文链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安徽省科技创新券申领和兑付工作的通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72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