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省属各大学、各大型企业党委,部分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做好2018年安徽省“百人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大引进人才工作力度的有关政策要求,围绕我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确定的重点建设领域和方向,重点围绕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四个一”创新主平台、“一室一中心”“三重一创”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坚持以用为本,突出“高精尖缺”,继续加大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力度,重点引进信息、能源、健康、环境、材料、先进制造等领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青年人才,为我省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人才强省战略的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申报项目及资格条件

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各项目申报要求的资格条件分别是:

(一)创新人才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

2.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担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及其研发机构、国际经济组织、专业机构、知名金融机构担任中级以上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2017年1月1日后来皖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在皖连续工作不少于3年且每年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的正式工作合同;

4.恪守学术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严谨治学。

5.其他条件:

——依托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申报人,需在重点创新项目涉及的相关领域,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或拥有具备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或者在海外承担过与重点创新项目相关的重大项目,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说明:重点创新项目主要指国家和省科技重大专项、我省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等重点创新项目和列入《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项目)

——依托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的申报人,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近5年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际、国内比较重要科技奖项(省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拥有专利等知识产权、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说明:重点学科主要指国家和省部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主要指国家级(包括省部共建)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和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省级以上重点平台均可申报。)

——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申报人,需具有较高研究水平,近5年在本学科领域权威刊物发表过学术论文;取得国外医师执业资格,或现(曾)任国内省级以上医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以上(含副主任委员)职务;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掌握重大疾病预防与诊治关键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发明专利或填补国内空白的临床技术人才。

——依托省属企业或在皖金融机构引进的申报人,需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等重大科研成果;或者掌握产品研发、技术升级、工艺革新等关键技能;或者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运作机制和规则,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业绩优良,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二)创业人才项目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

2.拥有的技术成果国际领先、国内先进,或填补国内、省内空白,具有产业化开发潜力,无知识产权纠纷;

3.有海外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或股东(股权一般不低于30%,一家企业只可申报一名);

5.回国来皖时间一般不超过6年,所在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3年1月1日以后在我省创办企业,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产品具有专利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优先支持所办企业税收、社保、就业贡献大的人才,企业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人才。

(三)外专百人项目。由省外专局另行通知。

坚持以用为本,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我省急需紧缺、能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务、职称等要求,但须另作说明,附破格申报材料。优先支持各地或用人单位提供相应配套支持政策的引进人才。在我省获得过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国家级或省部级人才工程资助的人才不重复资助;入选两项(含两项)以上人才工程的人才,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资助一次。以上项目1人只可申报其中一项。入选专家在首个聘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用人单位组织申报人填写申报书,对申报人的学历学位、论文、发明专利、获奖情况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并在申报书上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一起一式10份,于7月27日前报平台单位。申报书及填写须知请登录安徽省高层次人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ahrcfw.gov.cn/)下载。

申报组织平台单位分别是:各省辖市由各省辖市委组织部负责;省属及中央驻皖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金融机构分别由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计委、省国资委、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外国专家由省外专局负责。未列入上述单位范围的其他省属单位或机构如需申报,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二)资格审查。平台单位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再审把关和实地核查,在申报材料“主管部门意见”栏上填写审核意见、支持措施并盖章。对创业人才要了解其企业注册、性质、纳税、发展等情况及人才的持股比例等,并提交核查材料。平台单位要向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报送资格审查方案。

(三)材料报送。平台单位于8月24日前向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报送申报情况报告、申报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创新及创业人才申报推荐人选情况简表各3份,申报书及附件材料1份,以上材料电子版1份。(附件2至5)

纸质材料需有目录,装订成册,以A4纸印制。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需分类建立文件夹,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一是按照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企业、金融机构引进人才及创业人才项目分类建立文件夹存放,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引进人才,请另外注明;二是每类项目中每名申报人单独建立文件夹存放,文件夹名称为申报人姓名,内容包括申报书正本、申报书附件、个人信息表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文件名称分别为姓名、姓名加“附件”、姓名加“简要情况表”(如“张X申报书”“张X附件”“张X简要情况表”)等。

(四)组织评审。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发改、科技、教育、人社、工商、税务、审计等有关部门,开展形式审查;会同平台单位,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随机实地考察,产生建议人选。

(五)公示报批。对建议人选在省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人选报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向相关单位及个人发放入选通知,落实相关待遇。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情况报告。含申报组织工作、材料审核把关、申报结果汇总等情况。

(二)申报书及附件材料,需一同装订。

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创业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请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在海外创业或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8.公司章程;9.商业计划书;10.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11.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12.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申报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无需装订。

(四)申报推荐人选情况简表,无需装订。

五、工作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宣传,跟踪、指导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好申报工作,尤其是组织好重点人选的申报工作,申报人不得通过多个渠道同时申报。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及时了解、发现各领域、各用人单位具备条件人选。要依托“百人计划”平台,做好人才形势和需求分析,为我省引进更多急需紧缺海外高层次人才,并提高引才工作的精准性、实效性。

二要细致服务。各市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地区本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指导和组织管理,协调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要认真研究各类表格的填写,特别注意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的推荐理由和支持措施等。组织申报辅导,帮助用人单位和申报人明确申报重点、注意事项、申报材料撰写技巧等,确保申报材料完整、清晰可见,杜绝空项、漏项、文字图片模糊不清等现象。如提供的材料有用中文以外语种书写的,请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件(申报人代表性论著除外)。

三要严格把关。用人单位是引才用才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未履行和妥善处理原协议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高级访问学者、“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人员,由国家财政支持出国的其他人员,存在违纪违法、学术不端等行为的人员,不得申报。高校要特别把好师德师风关,确保推荐人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要增强人才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对申报人的背景、知识产权、保密约定、竞业禁止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查,防范法律和商业风险。要加强制度建设,做好预防和处置工作。

四要严肃纪律。各市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全面准确提供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保信息客观、真实、可靠。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有学术造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再接受其申报本计划,并取消用人单位申报资格。

六、联系方式

省委组织部科学中心人才协调办:0551-62609428;邮箱:xtb2018@126.com;地址:合肥市中山路1号省行政中心2号楼4123室;邮编:230091;联系人:陈蒙远;手机:15209856202。

省直平台单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附件:1.省直平台单位联系方式

2.申报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3.创新人才申报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4.创业人才申报推荐人选情况简表

5.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清单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18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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