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标准制定与实施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建设一批标准实施监测点,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请辖区内具备实体运营资质、能采集标准实施原始数据、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单位,申报标准实施监测点。

国家标准监测点对于提升企业影响力和行业话语权具有积极作用,有意向申报单位可于4月10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邮寄)到合肥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电子版文件发邮箱hfzjbzh@163.com。

联系方式:高新区-65869506,合肥市-62315441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宿州路317号市场监管局第二办公区4楼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市监标创函〔2025〕85号).pdf

          2、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点申报表.docx

合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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