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八批“特支计划”和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展第八批“特支计划”和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委组织部,省直有关单位和部分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或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引领带动全省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及团队培养集聚,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今年组织实施第八批“特支计划”和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计划。现将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第八批“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共遴选200名左右,分为A、B两类。其中,A类100名左右,分别为:创业领军人才40名左右,企业创新领军人才12名左右,高校创新领军人才16名左右,科研院所、卫生、宣传文化、金融创新领军人才各8名左右。B类100名左右,分别为:创业领军人才72名左右,基础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校长28名左右。
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共遴选50个左右。
二、申报推荐条件
(一)“特支计划”
1. 创业和企业创新领军人才
重点培养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省十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申报单位为在皖注册的各类企业,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人选。
创业领军人才:
(1)运用自主知识产权创建科技企业的科技人才,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入选后5年内,企业总部和主要生产基地应不迁出安徽。
(2)为企业主要创办人,本人持有20%以上股份,且为企业第一大股东。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创新意识、团队组织能力、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
(4)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
(5)企业应为2013年1月1日后在安徽省内注册,依法经营,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高成长性。
(6)优先支持税收、就业贡献大及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创业企业人才。
企业创新领军人才:
(1)在国家或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确立的重点方向,主持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基地的企业科技人才和科研管理人才。具备较强的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
(2)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积极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并取得明显成效;或在企业科技创新中起到关键作用,领衔开发的产品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在业界有一定影响。优先支持企业高薪聘用的人才。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纳入申报范围。
(3)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服务企业发展。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
2. 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宣传文化、金融创新领军人才
一般要求在本领域拥有丰富的学术和技术实践经验,专业素质较高、创新能力较强、业绩贡献突出、业界知名度高,道德品行优良,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担任现职厅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者不纳入申报范围。卫生领域应为从事临床技术的高层次人才。在学术和技术实践方面的具体条件由培养牵头单位设定。
3. 基础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校长
一般要求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和管理工作,对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为人师表,品德高尚,立德树人,治校有方。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入选后能连续在安徽工作5年以上。具体条件要求由培养牵头单位另行设定。
(二)“115”产业创新团队
重点围绕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安徽建设,依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项目申报。皖南国际文化旅游示范区所在市要注重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团队申报。申报需具备下列条件:
1.团队在科研、技术方面拥有处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水平,对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的研发项目;
2.依托项目与产学研合作或创新技术应用等结合紧密,并且具备较好的创新条件;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研发经费充足;
5.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申报程序
(一)“特支计划”
1.创业和企业创新类
(1)填写申报材料。通过“安徽先锋网”(网址:http://www.ahxf.gov.cn/)“人才工作”栏目下载《省“特支计划”申报书》(分创业、企业创新两类),按照《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并准备好附件材料。
(2)材料报送及审核。市属国有及区域内的民营企业报各市委组织部,省属国有企业报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中央驻皖企业按属地原则报各市委组织部(不占市里名额)。每家单位限报一名人选,每人限报一类。以上牵头培养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在“牵头培养单位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3)申报材料要求。①申报书和附件。申报书应填写完整,不得空项、漏项。附件材料要提供申报书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应清晰简明,杜绝图片格式的页面模糊不清;要与申报书一同装订,总页码不超过32页,采用A4纸双面印制,封面用白色铜板纸,一式3份。②申报人选汇总表和申报人选简表,由各牵头培养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1份,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 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宣传文化、金融创新类
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宣传文化、金融创新类申报推荐,分别由牵头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委宣传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申报条件,分别组织实施。一家用人单位限报两名人选,同等情况下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参评人数不低于入选人数的3倍。
3.基础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校长类
基础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校长类由牵头培养单位省教育厅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申报条件,组织实施。参评人数不低于入选人数的3倍。
(二)“115”产业创新团队
1.填写申报材料。通过“安徽先锋网”(网址: http://www.ahxf.gov.cn/)“人才工作”栏目下载《设立申请表》和《申报情况简表》,按要求认真填写,并准备好附件材料。
2.材料报送及审核。①企业类创新团队。市属国有及区域内的民营企业报各市委组织部,省属企业报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中央驻皖企业按属地原则报各市委组织部(不占市里名额)。各市申报数不超过5个。②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宣传文化、金融类创新团队。分别向牵头培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健委、省委宣传部、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提出设立申请,培养牵头单位初审筛选后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各领域团队申报数分别不超过:高校类10个、科研院所类10个、卫生类10个、宣传文化类5个、金融类10个。③初审部门需在《设立申请表》和《申报情况简表》中的“牵头培养单位”栏加盖公章。其中,中央驻皖单位申报材料在以上两栏中加盖本单位公章。④每个单位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3.申报材料要求。①《设立申请表》后可附重要证明材料,采用A4纸双面印制,《设立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一同骑缝装订,总共不超过32页,封面用白色铜板纸,一式3份。②《申报情况简表》报送1份。申报汇总表由各牵头培养单位填写,加盖公章后报送1份。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同一人才不重复支持原则,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一般不再申报;已入选安徽省级重点人才计划的一般不再申报“特支计划”,入选省级重点人才计划尚在支持期内的一般不得申报“115”产业创新团队。关于“特支计划”,2015年1月1日前回国的海归人才可视为本地培养人才,纳入申报范围;对全职在皖工作特别优秀的企业创新类人才,可放宽年龄条件适当破格推荐(由牵头培养单位出具破格申请)。关于“115”产业创新团队,目前已有入选团队且在设立期内的单位一般不再申报。
2.各牵头培养单位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人选质量。各用人单位是人才使用的主体,要增强主体意识、责任意识,严把人选的道德品质和专业能力关。
3.各市委组织部要牵头组织人社、科技、发改等部门,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确定重点申报对象,再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筛选确定。要组织税务、科技、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特支计划”申报企业和申报人纳税、知识产权、股权、登记注册等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再推荐申报。
4.各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掌握熟悉具体政策,指导申报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填写内容要与其本人或团队直接相关,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和申报单位今后的申报资格。
5.“特支计划”创业和企业创新类、“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5日;“特支计划”高校、科研院所、卫生、宣传文化、金融创新类人才,以及基础教育教学名师、优秀校长由主管部门组织申报遴选,推荐人选名单于2021年10月底前反馈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6. “特支计划”创业领军人才A、B类人选产生方式。各市推荐的创业领军人才人选,经省委组织部组织专家评审后产生A类人才,剩余的由各市择优推荐产生B类人才,名额为2个基础指标加上各市上年度入选的创业领军人才A类数。
7.“特支计划”人才政策待遇。对A类人才,按现行政策执行;对B类人才,省里除不给予支持经费外,其他待遇等同A类,各市纳入A类统一管理,给予统一支持政策。
附件:
1.第八批“特支计划”企业创新和创业类申报名额分配表
2.第八批“特支计划”企业创新和创业类申报人选汇总表
3.第八批“特支计划”企业创新和创业类申报人选简表
4.第八批“特支计划”企业创新和创业类申报人选知识产权情况汇总表
5.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情况简表
6.第十四批“115”产业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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