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创新建立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
7月28日,省政府印发决定,建立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特别清单,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省委编办负责人介绍,特别清单紧扣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坚持“赋权增服提效”一体推进,系统化建立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中介服务便利化事项3类以及其他拓展事项“3+N”为主体架构的清单体系,推进“自贸一单通”,落实省级权限事项在自贸试验区照单办事、一单通行。这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具有安徽特色特点的制度创新。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首单)共有事项212项,涉及省级行政权力事项137项、公共服务事项39项,实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事项36项。
“根据自贸试验区实际需求,坚持应放尽放,凡是片区有需求和有承接能力的,除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赋权的以外,全部下放给自贸试验区。”省委编办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处负责人介绍,如围绕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建设,赋予片区“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科技成果登记”等管理事项,以激发片区科技创新活力;围绕对外经贸合作便捷服务,赋予片区“内、外资项目(权限内)免税确认”等管理事项,以提升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便利化水平。
特别清单坚持“全链条赋权”,针对委托下放的各类权力事项,以及企业生产经营全流程管理服务,配套强化落实公共服务事项,做到全生命周期在片区范围内即可办结。如针对“拍卖业务许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初审”等权力事项,将“拍卖行业经营许可证换证”“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核实转报”等关联配套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明确由自贸试验区抵近实施。
围绕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特别清单实行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便利化改革。据介绍,本次重点实施“四减三优一转”改革。“四减”即减事项,部分中介服务事项在片区范围内直接取消;减环节,中介服务涉及多个环节或多项材料的予以压减;减时间,对专业性强、耗时长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快速审批,事后补齐;减费用,降低收费标准。“三优”即优化中介服务活动的人才和要素支撑,优化中介服务活动的专业指引,优化中介服务活动的全程咨询。“一转”即将原必须付费委托中介机构办理的中介服务,转为可自行办理,减轻企业负担。
自贸试验区特别清单“3+N”主体构架是全面、开放、统一的清单体系,省委编办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即时动态与年度集中”相结合动态调整机制,将适时拓展完善包括综合行政执法等其他清单事项,推进特别清单“扩容提质增效”,建立适应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符合自贸试验区特点的行政体制和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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