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创业)中心房产公开拍租公告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安徽科技研究开发(创业)中心房产对外出租批复》的相关要求,现对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现为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创业)中心的房产(办公用房及门面房)进行公开拍租。我中心保证所提供房产拍租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一、招租方及招租标的
(一)招租方: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创业)中心
(二)招租标的简介
本次拟出租的房产位于 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 ,其中:
1、办公用房建筑面积共计 181 平方米,房号分别是: 401、502、305-306、507、603室;
2、门面房建筑面积共计 / 平方米。
本次招租对象为单一承租方,整租和单租皆可。房屋以现状交接。
二、招租期限及租金底价
招租期限为 3年(具体租赁日期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另行约定)。
1、办公用房公开拍租竞标基准价为 25 元/㎡·月;
2、门面房公开拍租竞标基准价为 150 元/㎡·月。
第一年租金按中标价缴纳,后2年租金均在前一年租金基础上上浮5%缴纳。
三、房屋用途
1、办公用房用于办公 ,仅限用于从事科技服务业(包括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和综合科技服务);
2、门面房用于 经营 。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需遵守相关物业管理要求,如由此造成承租方不能按租赁合同履约的,违约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招租方所造成的损失。
四、对意向承租方的基本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租赁投标。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的
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法人资信;
2、无不良信用记录,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
3、编制详细的经营管理方案,包括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制度、有关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办法。
(二)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
2、编制详细的经营管理方案,包括设施建设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日常管理制度、有关实际情况分析处理办法。
(三)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付款方式
季付或半年付,具体付款比例及时间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进行约定。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2021年6 月30 日9:00时起至 2021年 7月6 日17:00时止。
七、承租方确认方式
本次房产承租方的确定,采取资格审查,有效最高报价者中标(密封一次报价)的方式确定。
(一)公告截止前意向承租方均可前往蜀山区淠河路8号208 号办公室咨询、申请投标。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必须携带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经资格审查合格,意向承租方将标书密封并在公告截止日前送到我中心 208 号办公室;
(三)公告期截止后,在招租方纪检监查等有关人员的监督下,依据最高报价者得的原则,公开开标。报价最高者为本标的承租方,最高报价相同的,则以最高报价为底价,由最高报价者进行新一轮竞价,直至竞出最高价。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八、保证金及房产租金
承租方应在《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第一笔房产租金支付至我中心指定账户,其余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承租方定期支付给出租方。
九、联系方式
电话:0551-65118947
联系人:王昌奎 张业品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
附:《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房产出租项目报价须知》
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创业)中心
2021年6月23日
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房产出租项目
报价须知
一、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房产出租项目采取密封一次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如仅有一位意向承租方参与报价,其报价即为最高报价。
二、凡参与报价的意向承租方均视同已仔细阅读了本《报价须知》,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并应按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进行操作。
标的名称: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房产
标的起始价:详见公告。
具体报价时间为:详见公告。
具体流程如下:
1、《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处房产出租项目公告》发布后即进入自由报价期。自由报价期竞买人可以对意向标的自由、充分报价,有效报价必须高于现有最高有效报价。一经报价,不得撤回。
2、报价结束后,报价最高的竞买人即成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根据相关规定及公告要求,履行成交后续手续。
我中心将按规定程序出具《竞价结果通知单》,承租方应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承租方应自《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按《合肥市蜀山区淠河路8号房产出租项目公告》约定执行,标的将另行处理。
三、特别提示
1、意向承租方应在出租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查看出租标的,自行了解出租标的的状况,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质量保证和瑕疵担保责任;
2、若意向承租方存在操纵、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我中心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免责条款
1、因意向承租方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意向承租方操作不当或操作失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意向承租方未及时关注在我中心网站或在报价平台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或活动变更信息的,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安徽省科技研究开发(创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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