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
合肥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加快高价值专利培育,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以创新驱动引领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局制定的《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试行)
项目实施遵循“公开申报,择优支持,注重实效”原则。
(一)发展基础较好,上年度销售收入5亿元以上或在某一技术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基础和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
(二)上年度知识产权经费投入500万元以上或占研发经费的10%以上;
(三)拥有有效发明专利30件以上或获得省发明专利金奖、中国专利奖等;
(四)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且知识产权专职人员不少于3名;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优先。
(一)《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副本、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省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认定文件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证书;
(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知识产权投入经费);
(四)有效发明专利文件清单(专利号)或省级专利金奖、中国专利奖文件;
(五)企业知识产权部门管理制度文件等;
(六)其他文件。
(一)市知识产权局根据年度计划,印发《合肥市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项目申报通知》,指导申报工作;
(二)项目申报主体根据通知要求向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由其初审后统一向市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市知识产权局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四)市知识产权局与项目承担方签订“项目实施承诺书”。
(一)加强专利信息应用。强化科研项目知识产权目标管理,在立项时和研发过程中充分利用专利信息资源,广泛开展专利分析,建立专利信息应用机制。运用专利分析方法,确定产业专利发展和分布,预测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寻求产业发展技术空白点,确立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策略和路径,确保完成项目目标。
(二)完善专利申请布局。掌握专利策划和挖掘方法,将研发成果有效转化为专利。围绕技术研发和产品市场方向,确定专利类型、数量、布局节点和区域,形成对产品的全面保护。
(三)提高专利申请质量。掌握专利质量评价方法,建立专利质量和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指引高质量专利撰写,提高专利保护范围和授权率。
(四)强化专利保护运营。做好专利技术的转化,确保专利对产品上市的全面保护,积极开展专利维权和侵权风险防范工作。同时,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贷款、专利权投资入股等多种专利运营等。
第十一条项目申报主体须按验收标准要求,在项目培育期内,及时向辖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交项目验收申请书和相关材料,由其初审后,统一向市知识产权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成效与相关材料等;
(二)项目工作总结及下一步发展基本设想;
(三)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资金使用审计报告及相关费用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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