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皖经信服务〔2018〕14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中小服务〔2017〕309号)和《关于推荐2018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皖经信中小服务函〔2018〕1167号),现将2018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二批)名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授予合肥国家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29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各示范平台要精准对接企业需求,不断完善创业辅导、融资融智、管理咨询、技术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功能,并入驻全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能管用”的普惠服务。
三、各市、直管县要加强对示范平台的日常监管和政策支持,在“四送一服”等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示范平台的作用,切实提升其服务效率和服务能力,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四、我厅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优进劣出、择优扶持。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示范平台的综合测评,对测评不合格的撤销示范平台称号。
附件:2018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二批)名单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2月12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