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企业看过来!这两个项目即将开始申报!

市创新型企业

资金扶持


新站:对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 万元奖励。

蜀山: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经开:对首次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瑶海: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高新:暂未提及现金奖励,提供天使投资基金优先支持等扶持。

庐阳: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肥西县:对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肥东县:暂未提及。

长丰县:对获得市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等认证的,给予10万元奖励。

庐江县:对新认定的市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补,专项用于研发经费补助。

巢湖市:对新认定的合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申报范围


在合肥地区注册登记的各类科技型企业。由各县(市)区科技局、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负责组织所属辖区内企业申报、评选和认定工作。

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一年以上,经营范围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势头较好,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企业拥有技术研发机构和创新团队,持续创新能力较强;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2%以上,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等方式,获得或正在获取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其中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等知识产权需获得2项(含)以上;或者发明专利、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等知识产权需获得或者进入实审1项(含)以上。

  (四)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三年内无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及涉嫌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正在审理的案件。

  (五)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财务、税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六)积极开展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

  另外:已认定为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不列入此次申报范围。

预计申报时间


预计近期发布公告


市高新技术企业

申报条件

(一)在本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一年以上,产权明晰、管理规范,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生产、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为主的企业法人,且尚未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产品(服务)的核心支持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近二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如下要求之一:

1.一项(含)以上授权或进入实审期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2.五项(含)以上授权的其他自主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四)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含)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含)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申报好处

1、凡被认定为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将纳入合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符合条件的可同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另外各区县对新认定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补10万元;

经济开发区(10万元);

包河区(10万元);

蜀山区(10万元);

庐阳区(10万元);

新站区(10万元);

瑶海区(10万元);

肥西县(10万元);

庐江县(10万元);

巢湖市(5万元);

2、首次被认定为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须与合肥市科技局签订《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协议书》;

  3、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功后可享受现行的市自主创新政策,即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10万元;上市、重组等更名后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4、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期限为两年;两年内未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经复审,将取消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申报时间

预计近期发布公布

中华企业资源网.jp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