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重磅消息,2018年下半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正在申报中!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和《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综合〔2018〕213号)相关要求,现受理2018年下半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条款及2017年度“百千万”培训验收项目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8日— 10月22日。其中:企业在10月18号之前完成申报工作,县区在10月22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

申报要求

1.2018年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实行网上与窗口申报相结合。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V1.0(附件1)。企业网上申报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两份,由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将具体审核结果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市经信委窗口。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后,提交市经信委各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初审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由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2、2017年“百千万”培训验收项目,直接报送一份纸质材料至市经信委综合法规处(政务大楼B1407)。

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一)政策第3条:新引进验收项目补助

申报条件:①项目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中生产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②已完成固定资产计划投资并符合验收条件。

补助范围:包括生产厂房投资、生产设备投资。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补助期2年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单项验收报告也可);⑦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⑧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⑨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其中:网上申报仅上传①②③④⑤⑥⑨项材料。

(二)政策第5条:支持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

申报条件:①四城区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市(区)国资公司与区政府、园区联合成立的投资主体;②购置不低于1000平方米多层标准化厂房的生产经营性工业企业;③利用存量用地自建自用且纳入年度多层标准化厂房建设计划的企业。

申报材料: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申请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已竣工面积、已开工面积、审计决算成本、申请补助金额等);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行政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⑤项目工程造价审核定案表;⑥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项目审核报告;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

购置多层标准化厂房: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申请报告(包括项目情况、购置厂房面积、申请补助金额等);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⑤多层标准化厂房购置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⑥购置的厂房房屋产权证;⑦标准化厂房所在园区出具的企业购置厂房用途证明。

企业利用存量用地自建自用: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④提供纳入年度标准化厂房建设计划的批复文件;⑤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表4);⑥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 ⑦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审计决算报告。

(三)政策第7条: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奖励

1.技术改造奖励

申报条件: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项目按相应类别补助:①普通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10%的奖补;②智能语音、智能制造、新型平板显示等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12%给予奖补;③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机器换人”项目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的奖补;④整生产线、整车间和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15%和20%的奖补

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补助期2年。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⑤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其中:网上申报仅上传①②③⑤项材料。

2.企业技术创新奖励。

(1)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奖励;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工业企业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②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③对上年度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质量标杆”工业企业。④申报的项目未获得制造强省政策资金。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标准类的需提供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

(2)星级班组及再制造标准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国家“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企业(同一企业只奖励一个);当年制定盾构机、叉车和挖掘机等再制造相关的排名前三推荐性行业标准、排名第一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起草单位。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标准类的需提供发布公告和标准文本)。

(3)再制造企业产品检测奖励。

申报条件:①生产盾构机、挖掘机和叉车等工程机械的再制造企业;②产品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检测。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再制造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再制造企业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第三方检测机构需提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资质文件;⑥第三方检测报告;⑦再制造企业与第三方检测机构方签订的检测合同、发票的抵扣联、付款凭证。

3.工业设计奖励。

(1)工业设计相关称号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创新型企业、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公司”称号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获得“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创新型企业、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公司”称号的文件证明材料。

(2)工业设计金奖。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红点至尊奖、IF设计奖金奖、G-Mark奖TOP100、IDEA奖金奖、红星奖金奖、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的工业企业或专业工业设计公司。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获奖者身份证;④国家级或国际工业设计金奖的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3)提供设计服务的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为30户以上本市工业企业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工业设计公司;②参与设计的产品当年为本市工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300万以上。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设计服务合同和转账凭证、专业设计公司参与设计的产品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4.工业龙头企业建设的科技成果转化和工业设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奖励。

申报条件:①科技成果转化和工业设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由工业龙头企业建设的;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需列入年度市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库;③服务平台建设符合合肥市有关平台建设指南和建设规范;④年服务企业数达200户以上;⑤公共技术物理平台建设投资500-1000万元、1000-2000万元、2000-3000万元、3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⑥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按其信息化投资额度的50%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⑦实现与合肥市核心枢纽平台互联互通或与市核心枢纽平台运营管理单位签定互联互通责任书。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运营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市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库的文件;⑤已建成的服务平台需提供建设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和建设项目验收报告;⑥在建服务平台需提供与市核心枢纽平台运营管理单位签定互联互通责任书;⑦其他有关符合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

5.对标诊断奖励。

申报条件: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为当年列入对标诊断的试点企业制订技术改造路径方案,或为企业品牌建设进行评价并制定品牌发展路径方案。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政府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⑤市经信委下达的合肥市对标诊断试点企业名单⑥与企业签订的对标诊断协议⑦经企业盖章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⑧对标诊断活动总结报告⑨对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的评价分级材料。

6. 首台(套)装备奖励。

申报条件:上年(未享受政策的)或当年通过省级以上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并获得省首台(套)资金奖励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③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省级及以上认定有关文件。

7. 国家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配套奖励。

申报条件:获得国家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项目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项目获得国家2017年工业转型升级(中国制造2025)资金(部门预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政策第9条:推动绿色生态发展

1.支持企业(单位)节能技术改造。

申报条件:项目在2018年竣工,达到稳定运行状态一个月以上,工业项目年节能量达到300吨(含300吨)标准煤以上、工业以外项目年节能量达到50吨(含50吨)标准煤以上,其中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奖励50%。

申报流程:项目实施前或实施过程中,所在单位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申请备案,各地经信部门初审后按季度报市经信委;项目实施完毕并正常运行一个月后,项目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统一向市经信委提出节能量审核申请;市经信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审核并出具审计报告;项目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市经信委提出资金奖励申请。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县(市)区、开发区资金申请报告;④各企业申请表、企业能源消耗情况说明和《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上年度及本年度各期);⑤企业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⑥市节能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能量审计报告;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双方均须申请列入项目库,并提供项目合同。

2.鼓励开展能源管

申报条件: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完成市级试点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完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申报流程:①预拨资金。签订招投标任务合同书后,拨付标的金额的50%。②验收资金。第三方机构帮助重点用能企业(单位)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证书后,根据获得证书的企业数量拨付剩余资金。

申报材料:预拨资金: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③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中标通知书;⑤招投标任务合同书。

验收资金: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②合肥市先进制造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3);③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招投标任务合同书;⑤市经信委下发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文件;⑥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企业名单及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支持工业企业节水。

申报条件: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完成对市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水平衡测试与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当年实施节水改造项目,且年节水量达到5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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