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第二批入库通知

转发关于开展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库2018年第二批入库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委(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新一轮技术改造加快工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合政〔2016〕39号)和《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18〕24号)文件精神,现就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2018年第二批入库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新引进项目:在合肥市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在本市首次投资建设的项目。

2.技术改造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实现内涵式发展所实施的投资项目(含扩建、改建、迁建、单纯购置、智能化和数字化改造等)。

技术改造项目共分为6类:

①新兴产业项目(包括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

②机器换人项目;

③智能化改造项目(分为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和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3个小类);

④“智能工厂”或“数字化车间”项目;

⑤搬迁项目(分两类,一类是搬迁入园,即企业向工业园区整体搬迁的;另一类是租赁转自建,即原来租赁标准化厂房,后自建厂房并整体搬迁入自建厂房进行生产的);

⑥普通项目(除上述5类以外的其他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新引进项目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申请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方向;

(4)项目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

(5)原则上在建或2018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2)项目在本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3)项目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版本: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方向;

(4)①机器换人项目、智能化改造项目:总投资(含软件)不低于200万元。②搬迁项目投资额参照新引进项目要求: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70%,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③其他类别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其中设备投资不低于500万元。④“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需要通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认定。

(5)原则上在建或2018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申报材料

(1)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编写可参照附件1:项目建议书提纲);

(2)营业执照扫描版;

(3)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原件扫描版;

(4)用地证明复印件(土地证或土地购买合同,租赁厂房的提供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土地证或房产证扫描版);

(5)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承诺函盖章扫描版(参考模板见附件2)。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申报材料按照上述要求将扫描件(PDF格式)按要求顺序上传,项目建议书或可研报告如有Word版本可直接上传。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

(一)申报流程

项目单位从合肥市经信委网站“办事平台”栏目中的“合肥市工业投资与技术改造项目智能调度管理系统”点击进入,或直接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220.178.124.103:8888/进入。进入页面后进行注册、登录(已注册过的企业可用原帐户直接登录),按要求填报有关内容,填报完毕后提交。

(二)审核流程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对项目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转报市经信委,同时将上报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从系统中导出)报市经信委。详细操作见附件3: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网上申报、审核操作指南。

市经信委组织对各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组织专家评审、公示等工作,并将最终入库项目在合肥市经信委网站公布。同时,市经信委将对符合条件确定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技术改造项目,通过评审分为三类列入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库,三类项目分别是整生产线改造、整车间改造和整工厂改造。

五、报送时间

请项目单位于10月17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如所属地经信部门另行通知上报时间,请按其通知执行)。各县(市)区经信部门于10月22日前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材料通过系统上报市经信委,同时将推荐上报项目名单(附项目汇总表)正式行文报送市经信委。

六、注意事项及有关情况说明

1、申报项目名称、投资额必须与备案批复文件中的一致,项目可研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必须与所申报项目完全对应。

2、项目可研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中必须提供拟购置设备明细表,包括设备名称、主要功能、市场价格、购买数量及总价等内容。

3、对于申报智能语音、量子通信及公共安全、智能制造、平板显示、新能源汽车、生物技术及新医药、集成电路、光伏与新能源、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云计算、物联网等)等产业的项目,项目产品需为其主营业务。

4、“机器换人项目”是指购置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成套装备或机器人、机械手等设备,实现减员、提质、增效、保安全等改造的目标

5、申报智能化改造的项目,要准备好项目建设方案汇报PPT材料,在市经信委对项目审核过程中要组织各项目单位进行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关键技术要求如下:①整生产线智能化改造项目:系统层--包括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控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数控生产设备(包括机器人)等;信息层--通过有线、无线等通信技术,实现机器之间、机器与控制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功能层--实现整条生产线在无人干预或尽量少人的干预下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同时系统具有自我调整优化或在较少人工干预下实现生产参数、指标的快速调整;实现数据信息在整生产线内协同共享、生产效率和质量合格率大幅提升以及人工数量和劳动强度大幅下降。②整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系统层--包括制造执行系统(MES)、传感器及仪器仪表、嵌入式系统、控制系统、人机交互系统、数控生产设备(包括机器人)等;信息层--通过有线、无线等通信技术,实现机器之间、机器与控制系统之间、生产线之间的互联互通;功能层--实现整个车间在无人干预或尽量少人的干预下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同时系统具有自我调整优化或在较少人工干预下实现生产参数、指标的快速调整;实现数据信息在整车间内协同共享、生产效率和质量合格率大幅提升以及人工数量和劳动强度大幅下降。③整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原则上应包括智能工厂建设规划、系统集成、智能设计、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物流等六个部分,具体参照《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2015年版)第三章第(二)节第2条智能工厂标准的有关要求;实现产品设计、工艺、制造、检测、物流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信息快速交换、传递、存储、处理和无缝智能化集成。

6、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项目不需要重新办理入库。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1、项目建议书参考提纲

2、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负责的承诺函

3、合肥市工业投资及技术改造项目调度管理系统企业操作手册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业务咨询电话:63538569。网上申报技术支持电话:62386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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