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开展

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

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各市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按照《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为做好我省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工业互联网网络、标识解析、平台、安全4个方向,遴选一批工业互联网发展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

二、项目推荐条件

1.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安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2. 申报的项目应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和代表性。

3. 申报的项目须符合《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见附件1)要求,可复制、可推广。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建成项目,或虽在建设中但已具有示范效果的项目。

三、推荐工作要求

1. 每个申报主体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申报项目所涉及的试点示范方向只能1个。申报主体对企业资质、项目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 各市经信委负责组织推荐项目,并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各市推荐项目原则不超过1个。

3. 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试点示范申报书进行评审,遴选认定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4. 请各市经信委于2018年10月9日前将项目推荐意见函、项目汇总表(附件3)、申报书一式六份及其电子版报送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逾期报送,不予受理。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网站(www.ahjxw.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晨捷 任素梅,电话:0551-62871763

邮 箱:jiangchenjie@ahjxw.gov.cn;rensm@ahjxw.gov.cn

地 址:合肥市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230001)

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下载):

1. 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 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3. 2018年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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