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通知】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园区)工业办(经贸局):

为贯彻落实《肥西县人民政府肥西县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肥政秘〔2018〕137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加快数字化生产线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开展2018年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县依法注册、纳税的工业企业,具有2年以上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数字化生产线总投资达50万以上(2017年1月1日以后建成),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以上;

(二)企业已制定信息化工作制度,积极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建立信息化组织实施机构,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

(三)企业数字化发展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产品生产制造、检验检测、生产管理等方面具有突出的示范带动作用。

1)生产制造数字化

数控装备投资额必须占生产装备投资额的20%以上,含高档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传感器和智能仪表等智能检验检测装置的集成与应用。

2)检验检测数字化

能够利用传感器和网络技术,实现自动化生产线的在线检测及监控技术,确保产品质量和生产线安全运行。

3)生产管理数字化

信息化生产计划与调度的技术能应用在生产线上,包括生产线关键设备有输出数字的接口,生产的执行、生产制造过程的控制、物料消耗等数据能基本生成。

二、申报材料

(一)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申报书;

(二)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项目建设任务书;包括:

1、项目承担单位介绍;

2、情况分析;

3、附表;

4、附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科研成果证明材料、资金落实证明材料、企业近一年纳税证明;

5、其他相关材料:企业信息化工作制度,首席信息官(CIO)制度,信息化组织机构,信息化发展规划等。

(三)数字化生产线项目评分表。

三、认定程序

由乡镇园区组织企业申报数字化生产线项目,并按申报条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后上报县经信委。由县经信委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核定后,组织专家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数字化生产线项目指标评分应在80分及以上。评审后,将评审结果在肥西报、肥西县政务公开平台等媒体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对异议复审后予以认定。

四、奖励政策

经认定为肥西县数字化生产线项目的,每条生产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每一年度申报数字化生产线项目最多不超过3条(原则上全县每年认定总数不超过30条)。已申报国家、省、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的生产线不得重复申报。

五、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园区)工业办(经贸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

(二)企业申报材料经各乡镇(园区)工业办(经贸局)初审并加盖乡镇(园区)公章后于2018年9月5日前报县经信委经济运行科。纸质材料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并报送电子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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