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推荐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2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皖经信节能函〔2018〕852号),我委将重点从2018年省级绿色工厂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绿色工厂,由我委根据已开展的评审情况,综合考虑行业、第三方机构(按要求不超过15家)等因素,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后另行通知。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和培育计划,如当地有特别突出企业完全符合申报要求,各市可再择优推荐不超过2家企业作为候选入库。
二、除绿色工厂外,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不限名额,所有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已申报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申报材料需按照国家最新要求重新编制提供,内容应根据最新时间、情况进行更新,材料编制不符合要求不予推荐),并由各市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
三、请各地按照要求,组织绿色制造名单初审推荐工作,申报纸质材料一式四份(纸质材料双面印刷,附电子光盘两份),于9月10日前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逾期纳入下一批推荐。我委将对各市推荐名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通知》相关附件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542/n3057545/c6290977/content.html)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卢成建 0551-62871724。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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