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工作指引(试行)》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拟组织开展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2023年认定、建设期满两年尚未验收的6家研究中心,名单见附件。
二、材料报送
1.网上提交。登录安徽科技大脑门户网站(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点击右上角姓名,选择个人中心进入后,点击我的验收申请书,按要求填写验收申请书信息。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PDF上传,填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填报完成后,提交依托单位审核确认。请依托单位督促跟进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早提交验收申请书,避免因网络拥堵等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网络系统开放时间为7月22日至8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报送。验收材料经研究中心依托单位网上审核后下载打印,《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验收申请书》(附件1-2)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依托单位审核盖章后,于8月28日前统一报送至省科技厅606办公室(安徽路1号),逾期不予受理。无故未按时提交材料的研究中心视为自动放弃。
三、验收安排
安徽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验收采取会议评审的形式,专家组听取研究中心主要负责人关于建设期内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汇报,审阅验收材料。会议评审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项
1.请各研究中心务必按要求准确编制验收材料,真实客观地反映建设期内本研究中心的建设运行状况。各依托单位对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把关。
2.网络填报系统将在8月21日18:00关闭,请各研究中心、依托单位务必在系统关闭前完成验收材料的在线填报和审核。
3.验收材料涉密的应作脱密处理,对外公开的研究内容、科研进展以及佐证材料等均不含涉密信息。
4.验收结果将在省科技厅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基础处:李梅 0551-64696835。
技术支持电话:13023098652、13155113928。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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