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各直属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学时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函〔2026〕23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度我省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从事科学传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内容和形式
(一)公需科目。按照皖人社函〔2026〕235号通知要求执行(网址:https://hrss.ah.gov.cn/zxzx/gsgg/80789426.html)。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有多种形式可以获取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和转岗培训学时,具体形式和认定标准请查阅《学时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和第四章第十二条(网址:https://hrss.ah.gov.cn/public/6595721/80769851.html)。专业技术人员可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
通过参加网络课件学习形式获取继续教育学时的,可登陆安徽省科协网站(https://www.ahpst.net.cn),从首页底部点击“科学传播继续教育入口”,自主选择任一继续教育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规定学时的课程并参加考试后,成绩合格者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合格证书,取得相应的学时。通过其他网络教育平台取得的继续教育学时不予认定为科学传播专业科目。
三、继续教育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每年度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二)202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仍由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线下核验。
(三)按照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的,需完成各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另参加科学传播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学时、200学时和100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
四、有关要求
1.全省各级科协系统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通知所属单位、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及其他有关单位,帮助广大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科学传播专业继续教育政策,做到应学尽学。
2.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开展科学传播专业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或属地原则由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核认定。通过参加网络课件学习获取继续教育学时的,需审核合格证书。通过《学时管理办法》中明确的方式折算学时的,需审核相关佐证材料。
3.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继续教育相关要求,认真完成本年度培训学习任务。
继续教育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高少英
电话:0551-62998581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6年7月14日
原文链接:安徽省科协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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