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加强已公告企业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工电子函〔2026〕45号),为做好我省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和已公告企业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市工信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管理办法要求的企业自愿申报,于7月8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有关核实意见(纸质版各1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同步指导企业在锂电池行业规范管理和溯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ldchy.cn,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2、请有关市工信局加强本地区已公告企业(附件1)的监督管理,对照《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及管理办法要求核实已公告企业上一年度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满足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要求,指导未能保持要求的企业加强整改,对整改后仍不能保持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及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提出调整建议。
 联系人:黄山,电话:0551-62871759;电子邮箱:huangshan@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
    2.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8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安徽省已进入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企业名单.doc

2、附件2: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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