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24号)和《安徽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皖工信产业〔2026〕37号)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需要工业特色鲜明,有一定的保护和利用工作基础,在安徽工业发展史或行业中有标志性意义和突出价值,体现安徽厚重的工业文化,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产权明晰;
(二)已制定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管理制度、工作措施;
(三)符合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附件1)要求。
二、申报程序
(一)按属地原则申报安徽省工业遗产。遗产所有权人为申报主体,填写《安徽省工业遗产申请书》(见附件2),同时提交《安徽省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文件资料,经当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向市工信局提出申请。
(二)各市工信局对本辖区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初审,确定推荐名单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和现场核实,对评审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安徽省工业遗产,并公布名单。择优推荐安徽省工业遗产申报国家工业遗产。
三、报送要求
请各市工信局要深入挖掘工业遗产资源,积极组织相关遗产所有权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于2026年7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周菁;联系电话:0551-62871132 62871938;
电子邮箱:zhoujing@ahjxw.gov.cn。
附件:1.安徽省工业遗产评价指标
2.安徽省工业遗产申请书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8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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