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更好推进我省科普事业高质量发展,现将《安徽省“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时间自2026年6月11日至7月10日。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信函将书面意见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安徽路1号安徽省科学技术厅507室(邮政编码230091),或者电邮:ahskjtgg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安徽省“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安徽省“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1日
原文链接:关于征询社会公众对《安徽省“十五五”期间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免税进口资格核定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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