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介2018年度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财政金融政策作用,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支持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结合省市“四送一服”双千工程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好表率走在前列”大调研活动开展以来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需求,经研究决定拟向在肥金融和担保机构集中推介一批有融资需求的优质小微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介条件
1、在本市区域内生产经营正常,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扶持方向,产品有市场,管理制度规范,信誉度良好的小微型企业;
2、企业连续生产经营2年以上,具有较高成长性;
3、企业诚信建设体系完善,依法诚信纳税、纳税信用级别B级(含B级)以上;
4、企业基本面较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60%以下;
5、申报行业范围:工业、生产性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具体大、中型企业以同级统计部门公布名单为准。
二、企业上报材料
1、《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附件1;
2、《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2;
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4、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等级证明材料;
5、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
三、推介工作要求
1、我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今年重新修订实施,所有优质小微企业需重新组织推介申报,以往推介批次的优质企业名单自动废止。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摸底,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并确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申报企业填报相关表格。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中企业填报的行业类别、营业收入、从业人数等各项指标数据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确保填报内容真实,不能漏项缺项。
3、请企业登录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网址:www.hfgj.gov.cn)下载填写附件1、附件2,连同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等级证明材料、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附件3)一并报送所在区域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主管部门。
4、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将推介企业材料收集完整,认真审核汇总后正式行文上报。所有申报材料纸质材料(需盖章)一份,会同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推介企业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附件4)于8月22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综合处,电子版报送电子邮箱:hfszxqyjzhc@163.com。
联系人:潘中荣、吴焰青,电话:63537872、63537874。
2018年8月2日
附件:
附件1: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汇总表.docx
附件2:小微企业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合肥市优质小微企业申请信用承诺书.docx
附件4: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对推介企业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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