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纺织产业集聚区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6〕162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产业集聚区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巩固提升我省纺织产业影响力和竞争力,现就做好我省纺织产业集聚区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集聚区须在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事件。申报要求分为特色产业集聚区和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两类,其中,特色产业集聚区申报主体为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申报主体为运营主体。请依据具体条件申报相应的产业集聚区(附件2)。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择优推荐产业集聚区和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分别不多于1个。
  二、申报程序
  特色产业集聚区提交纸质材料(附件4),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线上申报(附件3)并提交纸质材料(附件4)。
  1. 自主申报。集聚区申报主体按照要求编制申报文件,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报。
  2. 市级初审。市级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集聚区申报进行初审和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附件2)且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行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突发环境事件及其他产生恶劣社会影响事件,按照数量要求择优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
  3. 省级推荐。我厅将在各地初审推荐基础上,组织行业专家对集聚区申报材料进行评价,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有关要求
  各市初审合格后正式行文推荐(含附件5)。其中,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线上申报于2026年6月5日前完成;推荐函与纸质申报材料(特色产业集聚区一式4份,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1份)于2026年6月10日前寄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金安大厦)消费品工业处,电子版申报材料同步发送至qinruifeng@ahjxw.gov.cn。
  联系人:秦瑞丰;联系电话:0551-62871138;邮箱:qinruifeng@ahjxw.gov.cn。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纺织产业集聚区建设工作的通知
     2.申报要求
     3.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线上申报流程
     4.申请书(特色产业集聚区、创意设计领航集聚区)
     5.2026年度纺织产业集聚区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28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5.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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