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合肥市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开始!

2018年度合肥市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开始!


为引导我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现开展2018年度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

备案范围

已建成并正常运营但尚未经各级科技部门认定、备案的孵化器;已经各级科技部门认定、备案,且通过扩大孵化场地面积,提升孵化服务能力的孵化器。

备案条件


1、以孵化与培育处于初创阶段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及转化高新技术成果为宗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管理团队健全,机构设置合理,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占70%以上接受过孵化器专业培训的人员比例在20%以上;

3、具有较为完善的培育孵化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功能,有明确的企业入孵条件、毕业标准和退出机制,可为科技创业人员和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服务,实际运营时间1年以上;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孵化器在2000平方米以上),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面积(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0%以上,在孵企业数2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10家以上);

5、孵化器拥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或与金融机构以及创投机构、担保公司等建立密切联系,扶持在孵企业的发展;

6、专业孵化器应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并建有专业技术服务平台,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咨询能力和管理能力。

7、在孵企业、毕业企业标准参照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合科〔2015〕98号)的有关规定。

申报材料

1、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申请表;

2、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个人材料(身份证或有效护照,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法人代表证书等),团队成员相关证明;

4、孵化场地证明材料(采取租赁、合作等方式形成的企业孵化场地,需提供产权方产权证明和相关协议文件);

5、孵化器各类管理制度及上年度财务报表;

6、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名录及证明材料;

7、企业孵化资金证明材料和上年度使用说明;

8、近两年成功孵化案例介绍(2-3个);

9、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于2018年8月3日前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电子版发至541512738@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靖伟

电话:6586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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