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及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3年认定的第五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对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按照2026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26〕2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对申请复核的“小巨人”企业,按照2022年印发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中相关标准和要求把握。
二、推荐要求
(一)各市工信局要切实履行责任、保证推荐质量,通过组织实地抽查、第三方数据验证、财务报表对照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性。要对照申报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申请书填报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并在《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中的第十项“初核推荐”栏中对初核指标进行勾选确认,加盖市工信局公章。为进一步压实审核推荐责任,对今年第八批“小巨人”企业推荐数量较多但通过率较低的市,我厅将在专精特新相关支持政策中进行减分或限额。
(二)对已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新申请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对2023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推荐复核或未参加复核的,需说明原因。
(三)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填报时间为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根据往年情况,部分企业忘记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账号、密码,建议申请企业提前登录平台确认。
(四)请各市工信局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含推荐汇总表、复核情况汇总表,见工信部通知附件),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两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一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每个企业一式两份)、佐证材料纸质件(每个企业一式一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地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企业申请书(word格式)、佐证材料(pdf格式)汇总存入U盘,同步报送。
三、注意事项
(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企业须如实、自主填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工业和信息化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未委托任何机构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申请业务,如有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假借政府机构或公职人员名义向企业进行有偿服务的,一律视为诈骗,请企业谨防不良中介机构散播虚假信息,非法牟利。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观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政策解读视频,如申报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联系当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系方式见附件3)。
(二)企业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务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不一致,将影响申请结果。请提醒会计师事务所将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两项指标纳入审计报告。
附件:1.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2. 佐证材料清单
3. 申报咨询电话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16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wps
原文链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复核 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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