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集研究顾问单位(培育库)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制造强省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高水平研究机构的决策咨询支撑作用,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顾问单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公开征集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研究顾问单位(培育库)。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为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研究能力与决策咨询经验的法人机构或其内设的实体性研究机构,并同时满足《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以下基本条件:
1. 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固定办公场所。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隶属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的实体性研究机构,经所属法人单位书面授权,可以所属法人单位名义申报。申报时须提交所属法人单位的授权文件及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
2. 组织基础:具备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与实体性的研究机构。
3. 研究团队:拥有稳定、专业的专职研究团队,核心研究方向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紧密相关。
4. 研究能力:具备较强的政策研究、数据分析和专题调研能力,拥有较好的决策咨询研究成果积累。
二、申报流程
1. 申报单位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如实填写《安徽省工信厅研究顾问单位(培育库)申报书》(见附件2),并分类逐项准备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如申报单位为非法人实体机构,还需提供所属法人单位的授权文件及同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承诺);单位及内设研究机构情况介绍;专职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在职证明;核心研究方向与中长期建设规划;近三年内至少3篇代表性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及采纳/批示/应用情况等。
2. 申报单位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3份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报送至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邮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寿春路58号),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songjq@ahjxw.gov.cn)。邮件主题命名为“培育库申报-单位全称”。
3. 申报材料由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以下简称省工信院)负责受理与形式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由厅财务处会同省工信院履行专家评审等程序后,确定最终入库名单并公示。
三、培育期管理
入库单位培育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培育期内,入库单位可参与省工信厅组织的研讨、调研、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承担《年度研究任务清单》中的一般性研究任务并报送研究成果。培育期内满足《管理办法》第七条条件的单位,可申请转入正式库。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并按《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处理。
2. 联系方式:
省工信院:宋佳庆,电话:0551-63635826;
省工信厅财务处:张莉,电话:0551-62878831。
附件:1.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顾问单位管理办法
2. 安徽省工信厅研究顾问单位(培育库)申报书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4月9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顾问单位管理办法 .wps
2、附件2: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顾问单位(培育库)申报书 .wps
原文链接: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集研究顾问单位(培育库)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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