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产业计划-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示范

1、支持内容

绿色工厂: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优先创建。

绿色设计产品:家用洗涤剂、可降解塑料、杀虫剂、无机轻质板材、房间空气调节器、电动洗衣机、家用电冰箱、吸油烟机、家用电磁灶、电饭锅、储水式电热水器、空气净化器、卫生陶瓷、纯净水处理器、木塑型材、砌块、陶瓷砖。

绿色园区: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及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等行业。

2时间节点

每年4-5月,年底或有增补

3、名额情况

绿色工厂:5-10家。

绿色设计产品:不限。

绿色园区:1-2家。

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示范:结合绿色制造系统集成专项中绿色供应链构建项目推荐申报。

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

1、支持内容

生活类信息消费: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线上线下融合服务

公共服务类信息消费:健康医疗服务在线教育服务

行业类信息消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现代物流服务

新型信息产品消费:数字家庭产品应用电子产品

信息消费支撑平台信息消费体验服务信息消费技能提升服务

2时间节点

每年2-3

3、申报要求

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实力和融合创新能力。

4、名额情况

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0

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1、支持内容

关键技术产品研发试点示范大数据存储管理大数据分析挖掘大数据安全保障

重点领域应用试点示范支持面向电信、能源、金融、商贸、农业、食品等行业领域的产业创新大数据应用鼓励互联网、电信、工业、金融、教育、交通等信息化基础好的领域跨行业大数据融合应用支持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教育文化、交通旅游、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民生服务大数据应用

产业支撑服务试点示范大数据测试评估大数据重点标准研制及应用

资源整合共享开放平台试点示范政务数据共享开放平台支持数据资源丰富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会组织、重点企业等单位建立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平台

2时间节点

每年11月。

3、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从事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应用单位。申报主体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申报的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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