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补充征集服务型制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储备项目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安徽省以新型技术改造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行动方案》,现补充征集服务型制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储备项目。
一、重点领域
推动“两业融合”新模式、新业态(工业设计服务、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生产性金融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其他创新模式)加速落地,促进制造业企业向服务型制造转型所涉及的重点技术领域,包括但不限于融合需求感知、集成研发设计、动态资源匹配、协同交付部署、智能运营监测管理等。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应着力破解制约制造业融合化发展的关键瓶颈,对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支撑安徽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推动重要领域进口替代具有显著带动作用。
(二)项目应以突破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或以构建原创性、前瞻性、突破性的产品服务系统为目标。主要技术指标须明确、可量化、可考核;绩效目标应突出产业化应用前景,重点体现在国产化替代率、市场占有率等方面。
(三)项目原则上以企业牵头申报为主,鼓励有实力的高校院所积极参与承担。每个项目应下设不多于5个贯通产业链上下游、体现协同攻关的子课题。鼓励产业链“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牵头,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高校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协同攻关。
(四)项目申报单位为安徽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有较强的创新能力、人才团队和科研基础条件保障,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
(五)项目申报单位须有一定的研发投入,原则上应建有相关领域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没有的应具备较为完备的科研基础条件,财务状况较好。申报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
(六)项目由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明确1个牵头申报单位,由牵头单位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与分配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和科技成果权益归属等。同一个申报企业限牵头申报1个储备项目。
(七)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项目立项之日起算。
(八)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且为实际主持该项目研究的人员,如非在职人员,须由申报单位出具正式聘用合同,聘用时间原则上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不超过67周岁(1958年1月1日后出生),超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由项目申报单位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同一个主持人限申报1个储备项目。
三、申报流程与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链协同创新储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
(二)原则上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项目归口管理单位,对属地企业、高校院所等牵头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于2月12日(星期四)前,将汇总的申报材料(含PDF盖章扫描版及Word电子版)及附件2统一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王放、许海龙,联系电话:0551-62871855,邮箱:wangfang@ahjxw.gov.cn。
附件:1.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链协同创新储备项目申报书
2. 服务型制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储备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2月5日
相关附件:
原文链接:关于补充征集服务型制造产业链协同创新储备项目的通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6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