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安徽省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联合应用推广项目拟立项项目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联合应用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成果秘〔2025〕273号)和《关于印发〈安徽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科党〔2023〕3号)有关规定,经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诚信审查、现地核查、会议研究等程序,现对2025年度拟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期间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应材料。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异议超出公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0551-62644232;
省科技厅科技安全与监督诚信处,0551-62650021;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0551-62659375。
附件:
2025年度安徽省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联合应用推广项目拟立项项目表.dochttps://kjt.ah.gov.cn/group5/M00/0A/63/wKg8v2kN1_iAXxa-AADIAN_PN9s435.doc
https://kjt.ah.gov.cn/kjzx/tzgg/123174571.html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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