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合肥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入库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推进我市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持续健康发展,我局拟开展2018年度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合肥地区注册的各类具备技术开发、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等服务能力的科技创新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类平台研发检测设备资产总额不低于200万元;技术转移、管理咨询、知识产权类平台研发检测设备资产总额不低于30万元。

  (二)服务功能和设施完善,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技术研发类、检验检测类平台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技术转移类、管理咨询类知识产权类办公场所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建有平台网站发布服务信息并及时更新维护。

  (三)经营管理团队尤其是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具有较稳定的从业人员队伍,专职从业人数不少于10人。

  (四)服务业绩较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年服务科技企业不少于15家,年服务收入不少于30万元。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建设方案。

  (六)2017年度已入库的有关单位,本年度无需重复申请入库。已认定的众创空间和孵化器,不重复纳入平台入库工作。

  三、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填写科技创新平台入库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县(市)区科技局(经贸局)审核同意后,报送至市科技局审查,审查通过后予以入库。

  四、申报材料

  (一)科技创新平台入库申请表;

  (二)相关证明及其他补充材料:

  1. 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

  2. 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或证明和主要资质证书复印件;

  3. 服务场地证明和仪器等技术装备采购凭证复印件;

  4. 主要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5. 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材料装订整齐,需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入库考核资格。纸质材料两份,报市科技局平台建设与科技奖励处;电子版材料,打包(证明材料可使用扫描件)发送至hf3538657@126.com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 雷

  电 话:0551-63538657

  地 址:市政务文化新区合肥市政府大楼B座617室

  附件:科技创新平台入库申请表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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