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合肥高新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扶持产业发展“2+2”政策体系的通知》(合高管〔2017〕118号)文件要求,现就《2017年合肥高新区支持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部分条款兑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申请项目在开发区范围内实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本次政策兑现为2017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符合政策要求的奖补项目,请各单位于2018年6月22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按通知要求报至高新区经贸局(望江西路与创新大道交叉口高新区管委会1327室),未按时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项目补助(奖励),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内容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鼓励光伏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
申报条件及政策:

1)对高新区内光伏电池片、组件、逆变器生产企业,其当年新增产能达到0.5GW以上的,按照50万元/GW,新增部分给予一次性奖励。

2)在高新区建设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且使用高新区企业生产的电池组件和逆变器等产品,在项目投入使用并经验收合格后,给予投资建设单位发电量0.1/度的补贴,补贴年限5年;对提供屋顶资源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给予2万元/MW的一次性奖励(在自有屋面上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企业不享受屋顶奖励)。

申报材料:
1.
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2.
企业营业执照,2017年度财务报告、2017年度统计报表;
3.
光伏项目立项/备案文件、验收报告、度电补贴政策还需提供供电公司出具的实际发电量证明以及组件、逆变器税务发票。

联系人:汪唯联系电话: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二)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申报条件及政策: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加大投入,对规模以上生物医药企业,自主研发费用达1000万元/年以上(研发费用认定以税务部门确定的企业实际发生额为依据),且企业当年销售收入、纳税同比增长,给予企业研发费用5%,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补助。

研发费用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年度加计扣除数认定为准。
申报材料:
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2017年度财务报告、统计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年度加计扣除明细表。

联系人:卢晨晨联系电话: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三)电力需求侧管理系统建设补助

申报条件及政策: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对建设终端监测系统(监测点),且获得实际奖励资金支持的工业用户,给予市级奖励资金20%的配套,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高新区促进产业转型发展政策申报表;

企业及其关联企业营业执照,2017年度财务报告、统计报表;

市级补助下达文件及拨付凭证。

联系人:卢晨晨联系电话: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四)开展国际认证补助

条款内容:《2017年合肥高新区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一)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4)鼓励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对当年发生的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费用累计在10万元-200万元之间的企业,给予认证、注册申报核准等费用10%的补贴。

申报条件:2017年发生产品国际认证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费用且当年获得认证、证书的高新区企业

申报材料:国际认证补助申请表;认证费用汇总清单、国际认证、商标注册证书;相关合同、发票、银行流水单;上一年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真实性承诺书。

联系人:王懋联系电话: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支持高端装备产业的发展和应用

1、首台(套)政策

政策内容及条件:对售出首台(套)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技术装备企业,给予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售价20%,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列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相关文件以及销售合同、发票。

2、机器换人、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配套补贴政策

政策内容及条件:支持企业开展“机器换人”,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对当年获得安徽省工业投资综合奖补资金的企业,给予省级补助资金20%的配套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2017年度财务报告、统计报表;

市级认定文件、市级补贴资金拨付凭证。

联系人:张粉玉联系电话:65324525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六)鼓励标准化体系建设

申报条件及政策:鼓励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对当年经合肥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审核验收的高新区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给予每个站点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

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

企业营业执照;

回收站点相关制度、高新区所有回收站点清单、回收站点合同及相关发票、委托函;

市供销社认可的我区回收站点的文件或者在我区清单上盖章确认。

联系人:谭卓阳联系电话:65869522

材料报送地点:经贸局1327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所有附件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申报企业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企业非规上无统计报表的,须出具情况说明并盖章。(样式见附件)

对申报相关问题可来电或加高新区项目管理QQ175569061咨询(申请入群填验证企业名称)。

附件:1、申报表.xlsx

2、情况说明.docx

高新区经贸局

2018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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