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项目单位:

为全面评价我省专利导航项目实施成效,充分发挥专利导航的决策支撑作用,根据《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4〕183号),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组织开展2025年度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对象

中心2024年、2025年批准登记的专利导航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评价时间

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验收评价工作。

三、验收评价内容

验收评价围绕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专利导航实施方法、数据来源及质量、分析报告质量、成果应用情况和宣传推广情况六个方面进行。

(一)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是否按照申报书内容完成相应的专利导航工作,项目成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项目成果通常包括专利导航分析报告、分析简报、分析专报、创新图谱、数据可视化内容、专题数据库等。

(二)专利导航实施方法。是否依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实施项目;是否遵循专利导航分析的基本原则和流程等。

(三)数据来源及质量。是否使用全面、可靠的专利数据库,规范、准确进行数据检索、采集和处理,得出的结论是否客观、真实等。

(四)分析报告质量。是否形成结构清晰、逻辑严谨、详实准确、图表规范的项目成果报告;是否准确挖掘、分析专利信息,提供易于理解和应用的结论和建议等。

(五)成果应用情况。

1.辅助政府决策类项目。是否对政府部门制定产业政策、园区规划、双招双引等工作发挥参考作用,为政府在相关决策中提供研究支撑;是否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

2.优化企业布局类项目。是否为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核心专利布局、人才团队引进、推动协同创新、参与市场竞争、开拓海外市场等方面提供支撑服务。

(六)宣传推广情况。是否把专利导航成果推送有关管理部门等;分析专报或分析建议是否得到相关管理部门批示;是否在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备案项目成果;是否组织成果发布、项目路演、技术研讨等活动宣传推广专利导航成果。

四、验收评价流程

(一)申请:项目单位向所在市局提交验收评价材料(纸件和电子件),市局对项目主体资格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核实后报中心;省属直报的项目单位直接向中心报送验收评价材料(纸件和电子件)。

(二)验收评价: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验收评价,第三方机构组成专家组,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材料对项目进行独立打分、撰写验收评价意见,必要时赴现场复核。专家验收评价意见是项目主体单位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升专利导航服务能力的重要参考。

(三)结果审定:验收评价结果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定,作为项目奖补的重要依据,验收评价合格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补。

五、有关要求

(一)规范报送材料。验收评价材料包括项目验收评价申请书(附件2)、专利导航主报告、专利导航报告精简本(3000字以内)、其他需要补充的材料。其中专利导航报告精简本单独装订,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并制作封面和主目录(附件3);电子件(以“登记年度+所在市或省属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命名),各市局汇总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件后于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中心,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

(二)严禁弄虚作假。项目单位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三)加强宣传推广。中心及各市局组织对优秀项目宣传推广,扩大成果应用范围,发挥专利导航服务全省创新发展的作用。

附件:1.安徽省登记专利导航项目清单

      2.项目验收评价申请书

      3.安徽省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价材料封面和目录

安徽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2025年9月1日

联系人:信息应用部李星,0551-63356756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延安路13号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521办公室

邮箱:ahipdc@sina.com

附件1:安徽省登记专利导航项目清单.dochttp://www.ahipdc.cn/mongo1/36fa16eb801c4ae59479d58de21dee15.doc

附件2:项目验收评价申请书.dochttp://www.ahipdc.cn/mongo1/d60219f76abb459aa11f3a8dadf215d6.doc

附件3:安徽省专利导航项目验收评价材料封面和目录.dochttp://www.ahipdc.cn/mongo1/10c1221287c641f08bea4413a8c04f2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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