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人才: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约您来!
申报一般程序
广东省纸质材料及光盘提交时间
7月13日前按照广东省要求交至省人才办(具体以广东省官方通知为准)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学历:博士
年龄:不超过55岁
2、海外经历
a.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b.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
3、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① 引进时:未全职回国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2017年6月1日后)
② 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9个月
4、科研方向
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等涉及的重点领域,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掌握解决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的方法。
5、申报次数
原则上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6、特殊情况
对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职务要求(申报时需附破格申报材料)
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申报单位:西部和东北地区
1、年龄
不超过55岁
2、引进主体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
3、海外经历
a.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
b.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才。
4、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① 引进时:未全职回国工作
② 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连续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5、科研方向
应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符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科技计划等涉及的重点领域,拥有市场前景广阔的自主创新产品,或掌握解决核心、共性关键技术的方法。
6、申报次数
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创业人才项目
1、学历:海外取得学位
年龄:不超过55岁
2、引进主体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
3、海外经历
海外创业经验或者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4、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回国时间不超过6年,创办的企业成立2年以上5年以下(产品具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者产业化阶段)
5、科研方向
拥有国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
6、申报次数:不限
7、是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者最大自然人股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
青年项目
1、学历:博士
年龄:不超过40岁
领域: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
2、引进主体
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中央企业、大中型金融机构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
单独递交申请材料;并且满足在海外商业性金融机构或者金融监管机构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业绩突出,在业内具有一定知名度,且具有成为所在领域领军人才的发展潜力。
3、海外经历
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者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6个月以上。(不包括同时与国内用人单位保留聘用关系且领取薪酬的海外工作经历/获得博士学位前的海外工作经历不算在内/国内获博士学位者不得突破该条限制,国外获博士学位者如特别优秀可破格)
4、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①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者在国内工作不超过1年
②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5、科研成果要求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且具有成为本领域学术或者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6、申报次数:不限
7、特殊情况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国家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2018年新增“资助期结束后,可申报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1、领域
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
2、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茨奖等国际大奖的获得者;
b.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
c.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
d.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3、 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5年以上
外国专家项目
非华裔外国专家
1、年龄:不超过65岁
2、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引进后: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3、申报次数
原则上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4、其他条件应当符合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新疆项目 西藏项目
创新人才
1、学历:海外硕士以上学位;
国内硕士学位需在国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年龄:不超过40岁
领域: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
2、引进主体
新疆、西藏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用人单位
3、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引进后:须全职在新疆、西藏工作3年以上
4、领域内同龄人中的优秀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5、特殊情况
创业人才可比照创新人才条件适当放宽。
文化艺术项目
1、学历:博士(海外)
年龄:不超过55岁
2、申报主体
国有文化单位、高等院校和有影响力的非公有制文件单位
3、国内工作情况及要求
引进后:
①长期项目: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
②短期项目:须全职在国内工作3年以上,每年不少于2个月
4、申报次数
原则上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5、特殊情况
从事舞台艺术、经营管理和创意设计等申报人,可适当放宽学历和年龄要求。(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最新版本的客户端生成,申报人不得修改申报格式。
一般包括:
①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③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协议复印件;
④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⑤3封海外专家推荐信;
⑥主要成果(5篇以内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⑦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⑧奖励证书复印件;
⑨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须提供一致的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
①对于纸质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报教育部汇总,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所报中国科学院汇总,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省(区、市)所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之后报自然科学基金会。
②对于电子材料,用人单位通过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电子材料须与纸质材料一致。
1、首次申报的用人单位将单位全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材料盖章、扫描后发至申报专用电子邮箱(zhuanxiangban@1000plan.org)
2、工作人员审核后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用户名及密码(反馈时间根据专项办实际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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