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第27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报送2017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第27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报送2017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工作的通知


合经信科技〔2018〕232号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充分发挥技术中心在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第27批省企业技术中心和报送2017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的通知》的要求,我委将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复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复评工作,认真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8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组织好已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报送报表。

  2、新申报的省级技术中心企业,要按照《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18〕46号)及相关附件要求,提供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评价材料(评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2016年-2017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与电子版一起提交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贸局、经促局)。

  3、新申报和报送2017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的企业,采用网上流程进行填报和审查,用户登录“安徽省经信委云平台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系统”上传有关电子文档。云平台登录时间和登录方式另行通知。

  4、更名企业,按照《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说明。


  二、时间要求

  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对省级技术中心企业的申报及复评材料进行初审,将申报省级技术中心企业的推荐上报文件、申报材料及电子版于6月30日前报送到我委科技处。

  联系人:昂扬,电话:6353839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第27批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报送2017年省企业技术中心报表的通知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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