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主管部门,委属各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农人发[2018]2号)精神,现就候选人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农业英才奖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组织候选人推荐工作。不得推荐有成果权属争议尚未解决的人选,不得推荐有违法违纪嫌疑目前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选,不再推荐已获得过中华农业英才奖的人员。

  二、候选人必须通过单位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各县(市)区推荐本辖区候选人,委属单位推荐本单位候选人。每推荐单位现推荐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不要降低标准推荐。

  三、务请于2018620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省农委,逾期视为放弃(相关文件及表格请从“中国农业人才网www.moahr.cn”下载)。

  (一) 《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推荐书》一式3份。推荐书要被推荐人签名,并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进单位公章,用A4纸双面打印。

  (二) 《第六届中华农业英才奖候选人信息表》一式2份。按照要求填写,以A3纸单面打印,并加盖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和推进单位公章。

  (三)附件材料1套,主要包括:候选人有代表性的成果、专利、著作、论文、重要奖项获奖证书,以及成果应用效益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目录页等加盖所在单位和推进单位公章。

  (四)以上材料除附件外,均务请提供电子稿。所提供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上报材料均不退还,请做好材料备份。

  联系人:经德武,电话:63538467;邮箱snwrsc@126.com

    合肥市农业委员会

   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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