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省级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市场监管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安徽省省级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皖财行〔2024〕870号)规定,现就“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海外维权保护和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政策兑现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1.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海外维权保护中,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常驻的一方当事人(另一方当事人为外国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中,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或常驻的一方当事人(为涉案专利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涉案专利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高价值专利)。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维权保护项目应当为2024年结案的案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行政处理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
2.司法诉讼程序已终结并获得胜诉。
三、补助内容
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海外维权保护项目和高价值专利的国内维权保护项目,维权成功后,经评定,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补助。维权保护补助的费用为我省当事人应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产生的相关费用(具体补助比例根据年度预算资金安排和项目审核情况确定)。
四、申报材料
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见附件1)。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等)。
3.维权成功的证据材料(包括证据材料清单目录,与案件相关的委托代理合同,生效的行政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复印件等)。
4.维权保护费用的相关凭证。
5.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网站上的信用公示报告或截图。
6.企业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截图。
五、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
各申报单位对照政策申报须知要求,填报《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及相关附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电子版申报材料至所在市市场监管局。
(二)审核推荐
1.各市局要高度重视,指导本市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把关,汇总相关信息及表格,并报送推荐函至省局。
2.各市局对申报单位是否列入异常名录、经营状况是否正常、近三年是否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是否存在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制造或销售假冒产品、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进行核查。
六、时间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逾期申报不再受理。市局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6月25日。
联系人:郑志强0551-63356981
附件: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
2.皖企通系统信息录入表
3.省级知识产权维权补助项目汇总表
2025年6月13日
附件1:安徽省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补助申报书-维权补助.doc
https://amr.ah.gov.cn/group6/M00/0D/B0/wKg8BmhL8z-ACd2nAAFeANAA6TU0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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