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推荐 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安全函〔2025〕162号)要求,为推广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在工业领域具有显著应用成效的安全应急装备,加快推动安全应急装备企业创新发展,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领域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重点围绕《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以下称2024年目录,见附件1)列出的安全应急监测预警装备、安全应急智能化装备、工业消防系统与装备、先进个体防护装备等四大类100项装备开展本次推荐工作,遴选发布满足要求的先进安全应急装备及参考供应商名单。同时,对属于上述四大类但未纳入100项装备范围内,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的安全应急装备,可补充推荐。
  二、推荐要求
  (一)申报主体为在安徽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申报主体所申报的装备产品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工业领域具有较强推广应用前景。其中,申报装备属于2024年目录100项装备范围内的,相关材料需包含2024年目录列出的全部关键指标项,且至少1条指标不低于2024年目录要求,同时需高于相应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申报装备产品关键技术指标的佐证材料,无法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的关键技术指标项可通过用户证明进行补充。申报装备不在2024年目录100项装备范围内的,需补充提交专家鉴定报告。具体要求如下:
  1.第三方检测报告。由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者其授权部门认可的第三方实验室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有明确结论,且结论为合格。
  2.用户证明。由申报装备的权威用户单位出具的证明,应加盖用户单位公章。
  3.专家鉴定报告。由省级(含)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专家鉴定报告,且鉴定报告结论应至少为“关键技术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四)申报材料不涉密。
  三、组织实施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登录“安全应急装备产业申报系统”(https://safetybigdata.miit.gov.cn/sibdp-web/),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书(附件2),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提交推荐单位审核。申报单位需对所提供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起始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二)初审推荐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推荐工作,对申报单位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推荐。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积极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安全应急准备生产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工作。
  (二)纳入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的单位应承担起社会责任,把好装备质量关、生产安全关,持续推动装备创新升级。
  咨询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全生产处;0551-62871707。

  附件:1. 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
     2. 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申报书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5月29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4版).pdfhttps://jx.ah.gov.cn/group6/M00/0D/9C/wKg8Bmg-QiiAUfljAAWEpL03KnM971.pdf

2、附件2:先进安全应急装备推广目录(工业领域2025版)申报书.docxhttps://jx.ah.gov.cn/group6/M00/0D/9C/wKg8Bmg-QjeAHZ9pAABy9wD-SuU88.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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