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皖科区〔2020〕21号)和《关于〈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皖科区〔2022〕354号)精神,现就2025年度省级孵化器认定及众创空间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1. 各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进行申报,并认真做好申报指导、信用核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实地核查、对外公示和推荐上报等工作。

2. 认定(备案)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各申报机构应按要求注册登录安徽科技大脑平台(https://kjdn.ahinfo.org.cn/portal/#/portal),进入“办事大厅-孵化载体”,选择“创新孵化载体-载体入驻”,在线填报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打印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报送至所在市科技局,具体报送时间以各市科技局要求为准。

3. 各市科技局于6月30日前,将2025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众创空间备案推荐材料(纸质原件一份)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948380729@qq.com。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表(见附件)、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省级众创空间申报书(系统下载打印)等。

4. 各申报机构须如实填写申报内容并提供真实、清晰的证明材料,如需完善申报材料,请在市局推荐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市局推荐后省科技厅不再受理企业修改申报书要求,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各市科技局存在把关不严等未履职尽责的,将视情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等。

申报工作咨询电话:

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0551-65145263

省科技厅成果处:0551-62644232

系统技术支持,13023098652、13155113928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0551-62999803

附件:2025年度申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表.https://kjt.ah.gov.cn/group5/M00/09/AD/wKg8v2g6VsCADwk1AABK0sWUYG438.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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