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申报2024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资金(激励企业扩大规模条款)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按照《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合政办〔2023〕7号)、《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先进制造业)》(合工信法规〔2023〕155号)等文件要求,现受理2024年度先进制造业发展政策激励企业扩大规模条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6月6日。
二、申报要求
激励企业扩大规模条款需从网上申报,同时报送2份纸质材料(双面打印胶装)至企业属地部门社区发展部。申报主体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录入真实完整信息,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三、申报条款和材料要求
政策内容:对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全市行业平均水平的,分档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200万元奖励,200亿元以上每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条件:对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营业收入利润率不低于所属的全市工业行业大类平均水平的工业企业,分档给予管理团
队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13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奖励,
200亿元以上每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增加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1);2.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3.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名称变更的提供变更核准通知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税务登记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经审计的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5.企业年度完税证明确认表;6.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四、申报要求
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不享受政策支持。属于国家产业发展目录限制和淘汰类的项目不享受政策支持。企业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申报奖补类项目;企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年内不得申报。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在合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予以追回,3年内不得申报产业政策;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各类专项政策与本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联系人:经发局江尚,联系电话:65321513,
雷麻中心企业材料请报送至管委会1323办公室;
长宁中心:刘斐,联系电话:65383932,
地址:长宁社区服务中心5楼508社区发展部;
蜀麓中心:倪鹏,联系电话:65735317,
地址:蜀麓中心3楼331社区发展部;
城西桥中心:项学岳,联系电话:65312631,
地址:城西桥社区服务中心2楼202社区发展部;
柏堰中心:王玉瑶,联系电话:65368328 ,
地址:铭传路188号柏堰中心307办公室;
塘岗中心:吴婷婷,联系电话:65393395 ,
地址:塘岗中心社区发展部508室;
天乐中心:陈蒙蒙,联系电话:63845837,
地址:天乐中心社区发展部(310室);
兴园中心:金晶,联系电话:65661051,
地址:兴园社区服务中心2楼201室社区发展部。
附件:1.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docxhttps://gxq.hefei.gov.cn/group5/M00/32/17/wKgEImg1hDaAYh0uAAA9uT0bA9412.docx
附件:2.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docxhttps://gxq.hefei.gov.cn/group5/M00/32/17/wKgEImg1hD2AUO-HAABJJiFwpKk52.docx
合肥高新区经发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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