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扶持民营文艺表演院团发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办[2023]7号)、《关于印发<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文旅部分)>的通知》(合文旅发[2023]32号)的要求,我局决定启动2024年度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扶持民营文艺表演院团发展)的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依据
《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文旅部分)》(八)若干政策第8条:扶持民营文艺表演院团发展
重要提示:此次申报项目包含三个内容:1.民营院团原创剧目补助。其中,民营院团原创剧目补助申报条件中提到的近两年内【近两年内时间为《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文旅部分)》(合文旅发〔2023〕32号)文件的政策有效期内两年】入选省级及以上剧本孵化计划等剧本创作扶持项目(近两年已享受该政策扶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2.民营院团扩大演出规模补贴。其中,民营院团年规范演出【年规范演出是指具有演出合同、演出收入发票、银行公对公收款转账凭证(如有现金支付及该院团与私营企业公对公转账的,需提供社区或乡镇一级行政单位盖章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上需该行政单位负责人签字,并附地址和联系方式)的规范性演出;如是政府采购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所有材料真实性需保留原件备查,无以上凭证的演出活动不计入演出场次】达到100场、200场的;3.民营院团剧目展演奖励。
申报材料以上述文件规定为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每场演出需要三张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照片及视频资料提供1份(刻录U盘或移动硬盘)。
本次申报的事后奖补项目实施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申报流程、时间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以项目所在辖区的文化旅游行政部门负责审核推荐,项目单位参照《实施细则》准备相关材料。
1.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http://hfcyzc.hfceloan.com/index),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市级业务主管部门选择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2.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6日,各民营文艺院团将申报材料(纸质及影像资料,下同)交至所属辖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3.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于2025年6月12日下午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统一送(寄)至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
逾期将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送(寄)地址:合肥市政务区天鹅湖路558号合肥广电中心A区620室;
联系人:翟伟;
联系电话:0551-63509930;
四、其它事宜
请各民营文艺院团仔细阅读《细则》,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申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做好初审及上报工作。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咨询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艺术处。
附件:《2023年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文旅部分)》.pdfhttps://wlj.hefei.gov.cn/group5/M00/32/12/wKgEImg0GPiAd5JKACfeOv5Uqts454.pdf
附件4:合肥市民营文艺表演院团扶持资金申报表.dochttps://wlj.hefei.gov.cn/group5/M00/32/12/wKgEImg0GQaAGwTjAABsAKjcAbE722.doc
附件5:合肥市戏曲剧本资源库申报项目简介表.dochttps://wlj.hefei.gov.cn/group5/M00/32/12/wKgEImg0GRKASbMeAABGAFcYLF8543.doc
附件6:合肥市民营文艺表演院团演出情况登记表.dochttps://wlj.hefei.gov.cn/group5/M00/32/12/wKgEImg0GSOAEr2nAABAAI6yKEc147.doc
附件10:诚实信用承诺书.dochttps://wlj.hefei.gov.cn/group5/M00/32/12/wKgEImg0GTWADpo5AAAuANGr8GU817.doc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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