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年度合肥市博士后出站留(来)肥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拟于近期开展2024年度博士后出站留(来)肥生活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研究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后首次在我市稳定工作,符合条件的,给予留(来)肥生活补贴,分年拨付。
二、资助标准
1.2022年6月16日(含)至2024年3月14日(含)期间出站后到我市重点产业链入库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工作的,给予2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4万元)在此期间已享受我市人才安居政策的,在发放博士后留肥生活补贴时,按照“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核减已享受的人才安居政策补贴部分。
2.2024年3月15日(含)之后出站到我市产业及相关领域重点单位工作的,给予50万元生活补贴,分5年发放(每年10万元)。在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研究工作期满考核合格,出站后到我市其他民营企业工作的,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分3年发放(每年10万元),其中,对毕业于全球前100名海外高校的博士,给予40万元生活补贴,分4年发放(每年1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到当前所在单位工作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与当前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企业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及以上。
3.在职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后,回到原所在单位的,不在资助之列。
四、申报材料
1.《出站博士后留(来)肥津贴申请表》(附件);
2.身份证,博士学位证书、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博士后证书等)、
3.所在单位营业执照以及劳动(聘用)合同、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担任企业法人代表的,还需提供企业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所在单位公示证明。
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证照、文件资料提供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供原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1式1份,1人1册),由申报单位统一提交。
五、报送要求
申报单位应于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高新区管委会1219办公室(望江西路860号),并将电子版发送至hfgxrcgz@163.com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5326260
附件1:《出站博士后留(来)肥津贴申请表》.dochttps://gxq.hefei.gov.cn/group5/M00/31/EC/wKgEImgm99qAQR81AABgAAin9KQ619.doc
附件2:《出站博士后留(来)肥津贴汇总表》.xlshttps://gxq.hefei.gov.cn/group5/M00/31/EC/wKgEImgm9-CACaRnAABaAHyPMOg105.xls
合肥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2025年5月16日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