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开展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对标提升自查自纠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各A级旅游景区:
近日,省委常态化综合暗访督查通报我市巢湖姥山岛景区(4A级)存在的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为保障我市旅游市场平稳运行,警醒全市A级旅游景区行业,强化景区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A级旅游景区行业内开展对标提升自查自纠,现就重点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标
通过对标提升自查自纠行动,深入宣贯《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 17775-2024)国家标准,推动全市A级旅游景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提升景区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完善景区长效管理机制,增强我市A级旅游景区品质和市场竞争力。
二、工作安排
各A级旅游景区对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 T17775-2024)国家标准,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自纠工作,梳理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提升方案。整改提升方案应明确整改点位、具体措施、责任部门(人)和完成时限,确保目标清晰、举措合理、覆盖全面。景区对标自查报告、整改提升方案与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需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至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各地文旅部门于5月30日前,将各景区材料汇总报送至市文旅局资源开发处。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部门要对辖区内的A级旅游景区整改提升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定期调度整改提升进展。要督促各景区严格按照整改提升方案推进工作,确保按时、按量、按质整改提升到位。各景区要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工作进度、目标成效及存在的问题,视情况及时调整工作策略。
三、复查验收
整改提升行动结束后,市文旅局将结合年度景区复核工作,组织专家组对各A级旅游景区的整改提升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复查将采取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整改提升效果进行全面评估。对整改提升不到位或未按时完成的景区,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整改提升不力、存在重大旅游安全和服务质量问题的景区,将依据相关规定,给予警告、通报批评、降低或取消等级等处理。
特此通知。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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