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基础级智能工厂核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为深入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的工作部署,分层分级推进智能工厂建设,根据《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附件1)要求,对现有合肥市智能工厂开展核查认定工作,符合要素条件的认定为基础级智能工厂,后期从中择优推荐上报先进级智能工厂。具体要求如下:
一、核查认定范围
2014-2023年认定的合肥市智能工厂(名单见附件2)。
二、核查认定材料
1.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报主体在合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3)中的基本要求、建设内容、建设成效等,逐项以文字、图片等进行说明,形成《XX企业XX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报告》(加盖企业公章)。
3.智能工厂已购置关键设备、软件清单(附件4)。
4.智能工厂建设过程形成的关键成果清单(附件5)。
5.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自评估后下载PDF文件)
6.企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7.企业出具承诺书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确保申报材料要素完整、格式规范、表述清晰,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抓紧组织核查范围内的企业,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认真准备核查认定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对本辖区申报核查认定的企业进行100%现场核查,重点核实企业经营状况、工厂存续状况、信用状况、关键设备和软件实际使用情况等。
3.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5月21日前将核查认定初审意见行文报送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附《基础级智能工厂核查认定结果一览表》(附件6)、核查认定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
联系人:王立本、陈倚天,电话:63538595。
附件:1.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
2.合肥市智能工厂名单
3.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
4.智能工厂已购置关键设备、软件清单
5.智能工厂建设过程形成的关键成果清单
6.基础级智能工厂核查认定结果一览表
合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5月12日
附件1:《安徽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docxhttps://gxj.hefei.gov.cn/group5/M00/31/D5/wKgEImgith2AHwQbAABm6VvrmgY28.docx
附件2:合肥市智能工厂名单.xlsxhttps://gxj.hefei.gov.cn/group5/M00/31/D5/wKgEImgith2AKe6nAABHB1Rh7Lk89.xlsx
附件3:基础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docxhttps://gxj.hefei.gov.cn/group5/M00/31/D5/wKgEImgith2AKCTAAAAyp2Z4S5E14.docx
附件4:智能工厂已购置关键设备、软件清单.docxhttps://gxj.hefei.gov.cn/group5/M00/31/D5/wKgEImgith2ADnz9AAA1vWFHJn820.docx
附件5:智能工厂建设过程形成的关键成果清单.docxhttps://gxj.hefei.gov.cn/group5/M00/31/D5/wKgEImgith2ALhuLAAA0qzTwXB485.docx
附件6:基础级智能工厂核查认定结果一览表.docxhttps://gxj.hefei.gov.cn/group5/M00/31/D5/wKgEImgith6AWOUEAAA2mTEZRV89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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