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合肥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合政办〔2018〕24号),现将2018年高层次人才团队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1.申报对象
从事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技术研发及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2.申报条件
(1)申报者应为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一流或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在合肥创办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的科技团队。
(2)科技团队核心成员应在3名以上,具有较高技术水平、丰富管理经验,有较好合作基础,在创办的公司里均有股份,且科技团队占其创办公司股份不低于20%。
高层次科技人才包括:“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海外归国等领军人才,国内外优秀大中型企业高管人员或大学、科研院所副高以上科技人员。
(3)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应比较成熟,能在自公司注册之日起18个月内转化为产品并形成销售收入。
(4)科技团队创办公司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在合肥注册成立。
(5)科技团队及其他股东现金出资不低于各级政府扶持资金之和的50%。
二、申报要求
1.科技团队申报
2018年6月5日8时至2018年6月26日18时,科技团队登录网站http://emis.hfkczx.com,注册后进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填写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请书,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七份6月29日之前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
2.县区推荐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经贸局)择优推荐给合肥市科技局,于2018年7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处提交下列材料一式六份:
(1)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推荐函;
(2)《合肥市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请书》;
(3)科技团队领军人才、核心人才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和资质证明(证书)、在原单位担任重要岗位职务的证明和其他有关工作经历、资历的证明材料;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4)科技团队携带的科技成果简介、专利证书、测试报告等反映科技成果水平的材料;
(5)其他重要专利、软件著作权,在国际核心刊物发表的重要论文,获得国际、国家重要科技奖项,承担重大科研课题、科技攻关项目等反映团队成员能力、业绩的相关材料;
(6)商业计划书;
(7)团队创办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财务报表;
(8)团队还可提供与所在县(市)区政府或其授权机构签订的创业协议、团队创办公司所在县(市)区政府扶持资金支持到位证明(进账单);
(9)其他相关材料。
三、支持方式
按照《合肥市天使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等政策给予支持。
联系人:李志刚、吴剑
联系电话:63538659、63537764
电子邮箱:dw63538659@126.com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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