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科学传播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的市及省直管县(市)科协,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各直属企业科协,各有关单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我省科学传播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全省从事科学传播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继续教育时间

2025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方式

(一)公需科目。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有关通知执行。

(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2025年我省科学传播专业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采取网络教育方式进行,省科协经过评审确定了三家继续教育平台组织开展科学传播专业科目网络学习。5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安徽省科协网站(www.ahpst.net.cn),从首页底部点击“科学传播继续教育”栏目,自主选择任一继续教育平台进行专业科目学习。完成规定学时的课程并参加考试后,成绩合格者自行通过网络打印合格证书,取得相应的学时。通过其他继续教育平台取得的专业科目学时不予认定。

四、继续教育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90学时,其中公需课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即可,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所需学时。

(二)参加市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培训、研修活动,或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等可以认定学时情形,仍然按照皖人发〔2001〕30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请转评的,需完成各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后,另参加科学传播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申报高、中、初级职称需分别完成400学时、200学时和100学时的专业科目学习。

五、有关要求

1.全省各级科协系统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通知所属单位、各级科普教育基地及其他有关单位,帮助广大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了解科学传播专业继续教育政策,做到应学尽学。

2.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开展科学传播专业继续教育学时审核,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或属地原则由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审核认定。

3.科学传播专业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严格按照省人社厅继续教育相关要求,认真完成本年度培训学习任务。

继续教育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高少英

电话:0551-62661733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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