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旅行业“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按照《合肥市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合政办秘〔2025〕2号)要求,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款
“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第8条
二、申报条件
对2024年一季度、2025年一季度均正常经营且2025年一季度营业额同比增长或达到一定规模的旅游星级饭店、民宿、A级旅游景区给予一次性奖补。失信行为在有效期内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单户企业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不重复享受旅游饭店、旅游民宿、A级旅游景区奖补。
1.旅游星级饭店。一季度营收达到1000万元、1500万元、2000万元的分别给予10万元、12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2.旅游民宿。等级民宿(甲乙丙级)、皖美民宿(金牌、银牌)一季度营收达到60万元、90万元、120万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3万元、5万元、8万元奖励。
3.A级旅游景区。一季度营收达到100万元的,分别给予同比有增长、10%(含)以上、20%(含)以上的10万元、12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一季度营收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所列已开具发票的销售额为准。
三、申报材料
1.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申报表(附件1);
2.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3.2024年一季度、2025年一季度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及其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需盖税务部门业务专用章;
4.2024年一季度、2025年一季度完税证明,需盖税务部门业务专用章;
5.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2)。
四、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2日—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项目材料要求纸质和网上并行,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和初审项目。
1.申报单位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hfcyzc.hfceloan.com/frontPage),按系统提示填报材料。
2.纸质材料(2份,其中县区留存1份、市局1份)装订成册,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送至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
3.县(市)区、开发区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的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以及申报单位的诚信状况(登陆“信用合肥”、“信用安徽”、“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有失信行为,是否列入黑名单、是否有经营异常行为)进行认真审核。5月16日之前,完成项目网上审核工作,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材料及县(市)区、开发区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初审意见表(附件3)报送市文旅局。
重要提示: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缺一不可,仅报送纸质材料或仅在网上申报均视为项目未申报。
联系人:陈哲,联系电话:63509949
附件:1.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申报表
2.诚实信用承诺书
3.县(市)区、开发区迎新春提信心促发展政策初审意见表
合肥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22日
附件1、附件2、附件3.pdfhttps://wlj.hefei.gov.cn/group5/M00/31/4B/wKgEImgG9FWAK0RaAAKVTqT9_og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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