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省经信委关于2018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省经信委《2018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经信科技函〔2018585号)文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并于625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经信委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昂扬,电话:63538396

  邮箱:sjwkjc@126.com。

  附件:《关于2018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66

关于2018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完善我省制造业创新体系,提升制造业创新能力,根据《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装备、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兼顾制造业转型升级重大需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

(二)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中心法人治理结构;

4.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关程序


(一)单位申请。优先支持拥有国家级创新平台的申报单位,按照《办法》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推荐申报。由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

(三)综合评审。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进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同一行业领域只认定一个中心,经申报材料文审、现场考核、专家评审、公示等环节,确定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名单,并向社会发布。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按照《办法》的要求,深入申报单位现场,认真做好政策宣讲和现场核查工作。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材料真实有效,于6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我委,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请有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2017年创建的8家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牵头单位,针对申报方案实施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于525日前将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邮箱:lims@ahjxw.gov.cn

附件:1、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2、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

3、产业技术联盟成员或企业股东信息表(包括牵头单位)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5月2日

附件1


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方案


(编制要求)

一、牵头单位及主要参与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性质(是否独立法人),资产及经济效益,行业地位,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形成的核心技术及自主知识产权情况,相关技术成果对企业核心产品研发、核心竞争力提升的支撑作用,以及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情况

(一)组织架构及规章制度。组织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建设,研发项目技术转让、专利保护、知识产权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研究发展重点领域。对行业起到的引领带动作用,包括对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开展研发活动及举措。近期在技术创新方面拟实施的重点举措,包括创新条件建设、创新人才集聚、重点研发项目部署,如重大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商业模式创新、产学研合作、企业间合作、国际化研发活动等。明确中心近1-2年年度建设目标,并附较为详细的时间任务安排和资金筹措方案。

三、发展规划

制定未来3-5年技术创新发展战略,包括行业重点领域中长期研发项目计划、成果转化产业化目标、经费筹措(包括政府资助)计划、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场化运营的进程计划等。

中华企业资源网.jpg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news.qyzyw.com/article/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