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8年工业发展政策及2017年度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单位):
按照《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合政办〔2018〕24号)和《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工业发展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合经信综合〔2018〕213号)相关要求,现受理2018年工业发展部分政策,以及2017年度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中未兑现条款的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8年6月1日—6月20日。其中:企业在6月13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县区在6月20日之前完成初审工作,并将材料报送至市经信委。
二、申报要求
1、2018年工业发展政策,实行网上与窗口申报相结合。政策申报主体首先在合肥市产业政策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61.133.142.83/hfczxm/public/cyzcw/login)中完成注册,登录后按照流程完成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可参照企业用户操作手册V1.0(附件1)。企业网上申报的同时报送纸质材料两份,由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将具体审核结果行文(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份)报送市经信委窗口。窗口受理申报材料后,将申报材料整理齐全,提交市经信委各相关业务处室初审,市经信委形成初审意见后,按照《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联合审核导则》规定,由市直相关部门联合审核。“宽带合肥”网上申报后,直接将纸质材料(一份)报市经信委。
2、2017年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部分未兑现的条款,直接报送一份纸质材料至市经信委综合法规处(政务大楼B1407)。
三、申报条款及材料要求
(一)2018年工业发展政策
1、政策第3条:新引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申报条件:①项目已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其中生产设备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投资的20%;②已完成固定资产计划投资至少50%;③对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及以下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半年内竣工;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以上项目,要求自预拨付资金拨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
补助范围:包括生产厂房投资、生产设备投资。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补助期2年。
申报材料:
1.申请预拨资金材料包括: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③工业投资“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附件2);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⑥新引进项目已完成厂房或设备投资的合同、发票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⑦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其中:网上申报仅上传①②③④⑤⑦项材料。
2.已经竣工并符合验收条件的,申报材料包括: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③“借转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6);④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⑤项目备案(核准)批复文件;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环评、土建等单项验收报告也可);⑦厂房建设合同、发票及付款凭证(购买厂房的,另外提供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产权证);⑧设备购置合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和付款凭证(进口设备另外提供付汇凭证及报关单);⑨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其中:网上申报仅上传①②③④⑤⑥⑨项材料。
咨询电话:投资处0551-63538569;
综合法规处0551-63538816
2、政策第4条:实施“宽带合肥”工程。
申报条件:市政府招标确定的服务机构;完成招标任务的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
申报材料:申请预拨资金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②服务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③服务机构需提供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县(市)区、开发区主管部门需提供招标合同书或成交结果联系函。
咨询电话:信息推进处0551-63538782;
3、政策第7条: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奖励
(1)技术改造奖励
申报条件:对列入《合肥市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项目按相应类别补助:①普通技改项目给予设备投资10%的奖补;②智能语音、智能制造、新型平板显示等新兴产业技术改造项目按设备投资12%给予奖补;③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以及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的“机器换人”项目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的奖补;④整生产线、整车间和整工厂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分别给予设备投资(含软件)12%、15%和20%的奖补。
补助期限:以发票时间为准,项目补助期2年。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企业名称变更的需补充提供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④购置设备的合同、银行付款凭证和增值税发票抵扣联(县(市)区、开发区需验证付款凭证和发票抵扣联真实性及重复性,同时在发票抵扣联原件上盖申报章),购置进口设备的补充提供银行付汇凭证及报关单,购置融资租赁设备的补充提供与融资租赁公司签订的协议、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⑤固定资产投资补助申报明细表(附件5)。其中:网上申报仅上传①②③⑤项材料。
咨询电话:投资处0551-63538569;
综合法规处0551-63538816
(2)智能家电技术奖励。
申报条件:上年度在我市生产并通过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智能家用电器的智能化技术通则GB/T28219-2011》(以最新标准为准)评价认证的智能家电产品,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表4);③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颁发的评价认证文件或证书;⑤占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的5%(含)以上的第三方专项审计报告及生产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消费品处0551-63538579;
4、政策第9条:推动绿色生态发展-鼓励开展能源管理体系咨询认证。
申报条件:通过政府公开招投标,完成市级试点企业(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咨询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以及完成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申报材料:预拨资金: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③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中标通知书;⑤招投标任务合同书。
验收资金: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合肥市工业项目奖励资金申请表(附件4);③第三方机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试点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⑤招投标任务合同书;⑥市经信委下发的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企业文件;⑦通过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试点企业名单。
(二)2017年度新型工业化发展政策。
1、政策第9条:实施“百千万”培训工程(验收资金)。
申报条件:2017年由政府招投标确定的高校及其它培训机构,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任务,并验收通知。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申请报告;③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培训结果验收材料;⑤培训人员花名册;⑥培训相关证明材料(培训文件、图片等);⑦中标单位开具的培训发票。
咨询电话:企业处0551-63538805;
2、政策第10条:创新“两创”公共服务模式。
研发和测试服务平台建设
申报条件:①年服务企业数达100户以上的;②服务频次300-500次、501-800次、801-1500次、1500次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③实现与合肥市核心枢纽平台互联互通或与市核心枢纽平台运营管理单位签定互联互通责任书。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申请报告;③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列入年度市级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库的文件;⑤服务平台公司与企业签订的免费对外开放检测协议或合同;⑥检验检测证明材料。
咨询电话:科技处0551-63538990;
3.国家“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奖励。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国家“现场管理星级班组建设”称号的企业(同一企业只奖励一个)。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申请报告;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认定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
4、来肥设立研发总部、分支机构的奖励。
申报条件: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包括: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中国工业设计十佳创新型企业、中国工业设计十佳设计公司、近3年内获得5项以上国家级或国际工业设计大奖的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申请报告;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设立研发总部、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设立研发总部的需提供原总部注册地工商营业执照注销文件等相关材料;⑤国内外知名工业设计机构的证明材料。
5、工业设计大奖。
申报条件:当年获得中国设计红星奖的工业企业,以及获奖产品已在本市形成30万元以上销售规模的专业工业设计公司。同个企业获得的同类奖项只奖补一次。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申请报告;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获奖者身份证;④工业设计大奖的证书或文件等证明材料;⑤专业工业设计公司需另外提供获奖产品设计服务合同、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和转账凭证。
6、提供设计服务的奖励。
申报条件:①当年为50户以上本市工业企业提供设计服务的专业工业设计公司;②参与设计的产品当年为工业企业新增销售收入300万以上。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申请报告;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设计服务合同和转账凭证、专业设计公司参与设计的产品销售合同和销售发票。
7.品牌对标诊断奖励。
申报条件:政府公开招标确定的第三方机构,为当年列入对标诊断的试点企业品牌建设进行评价并制定品牌发展路径方案。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申请报告;③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④政府招标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⑤市经信委下达的合肥市对标诊断试点企业名单;⑥与企业签订的对标诊断协议;⑦经企业盖章确认的第三方机构诊断报告;⑧对标诊断活动总结报告。
8.支持电力需求侧管理。
申报条件:2016-2017年实施电能服务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且获得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类建设资金支持的工业企业。
申报材料:①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②县(市)区、开发区资金申请报告、申请表;③获得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资金支持相关文件(含附件)。
四、申报要求
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骗取、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项目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任何财政扶持资金。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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