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各相关单位:

  根据《合肥市培育新动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合政办〔2018〕24号)的要求,现将2018年合肥市自主创新政策“借转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登录“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http://emis.hfkczx.com),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材料应明确承诺项目建设具体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作为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项目经评审立项后,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和预期绩效目标原则上不能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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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由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组织项目申报,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对项目申报材料应认真审核把关,并进行网上审核。

  3.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与相关附件材料一并胶装成册(一式3份),报送属地科技(经贸)局。

  4.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遴选拟扶持的项目,经市产业政策联合审核小组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报市政府审定。

  二、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在线申报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6月8日,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需行文将推荐的项目材料于2018年6月1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相关业务处室。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经贸)局需报送的材料包括:推荐函(1份),推荐项目清单(纸质和电子版各1份),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各3份)。网络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6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纳入“合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企业库。

  2.申报单位无知识产权纠纷。

  3.已获国家、省等各类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有在研项目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

  5.申请借款额度,单个项目资金支持不低于100万元。

  6. 项目实施时间原则上为2年。

  四、项目申报

  1.科技小巨人研发项目

  政策第34条:对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业自主创新研发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合肥市科技小巨人入库企业;

  (2)拥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及与之相适应的研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经济规模和较好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

  (3)项目在细分行业内居国内领先水平,创新活力足、成长性好、市场潜力大;

  (4)所属产业技术领域为高新技术领域。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

  (2)合肥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借转补”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4)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中反映研发支出和营业收入的附表;

  (5)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认定文件;

  (6)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卫生研发项目

  政策第35条:对在我市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诊断、治疗新技术、新方法的自主创新研发或引进应用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支持省内领先或省内首次临床应用的新技术、新方法或特色新技术。

  (2)鼓励省市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申报,项目申报单位为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综合医院三甲),市属综合医院三级、专科医院二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机构,具有独立核算的法人,在肥注册两年以上。

  (3)在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承诺书填写时,科研指标(新技术临床应用数、知识产权数、人才培养数等)要量化目标。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

  (2)合肥市自主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3)“借转补”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3. 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

  政策第36条:关键技术重大研发类项目是指列入《合肥市科技创新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重大科技专项及重点技术领域范围内的研发类项目。今年重点产业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材料、环境监测与治理、生物医药、智能农业以及生物育种。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基地骨干企业;优先支持围绕高校优势学科凝练项目,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合肥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同一项目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已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未结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借转补”项目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经审计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附件材料,单位成立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诚信承诺书,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相关要求:

  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产业化目标及取得的科学创新成果人,实施期为两年。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资金安排、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

  项目研发投入中,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70%,市级补助资金不超过30%,补助资金每个项目100万元。

  4.对外合作研发项目

  政策第37条:支持本市企事业单位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对科技合作研发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我市与长江经济带、“一带一路”、德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技术领先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在肥企事业单位;

  (2)合作项目对提升我市创新能力有推动作用。

  申报材料:

  (1)合肥市借转补项目申报书;

  (2)“借转补”项目绩效目标承诺书;

  (3)产学研合作协议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相关处室联系人

  科技小巨人企业研发项目:区域创新处

  联系人:刘新宇 联系电话:63537767

  医疗卫生研发项目: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联系人:李君 联系电话:63538655

  关键技术研发类项目:

  高新技术产业处:陆晓冬 联系电话:63538653

  农村与社会发展处:李君 联系电话:63538655

  对外合作研发项目: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李志刚 联系电话:63538659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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