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为促进我市创新转型升级,加快品牌经济驱动发展,根据《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市级品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县(市)区经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申报工作。

2、申报企业要按照《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要求,制作申报材料,并将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的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

二、时间要求

请申报企业于6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市)区经信部门。各县(市)区经信部门要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完整、规范,并于628日将推荐上报文件和申报材料报送我委科技处。

联系人:昂扬,电话:63538396;邮箱:sjwkjc@126.com

附件:《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附件

2018529

《合肥市品牌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http://www.hfgj.gov.cn/10597/10601/201511/t20151118_19011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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